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基本职能就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金融(含银行、保险等下同)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我县金融形势,为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开展区域性金融中心战略研究。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履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职能;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拟定全县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联系国家驻竹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全县融资促进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组织推经我县资本市场建设。受县政府的委托,代县政府管理和指导担保公司,协调信用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
2014年金融办的重点工作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银企对接、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工作、信用联社改制、川环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金融办是县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并无其他下设部门。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金融办收入决算总额为45.44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445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76.565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由人民银行代发了。
2014年金融办支出决算总额为45.4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4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76.565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由人民银行代发了。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金融办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金融办的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金融办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45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3596万元,公务接待费1.3596万元。
(一)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2014年公务接待1.359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2.5960下降了5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批次以及规格都有所下降。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无外事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百余人,共计支出1.3596万元,主要接待为省市县领导来竹检查,指导两类公司业务运转所产生的用餐费用。
附表一:大竹县人民政府金融办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人民政府金融办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人民政府金融办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大竹县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金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