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路灯管理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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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竹县路灯管理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是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竹阳镇辖区、工业园区、东柳到海明湖等路灯新建、维护、管护工作的职能部门。

2014年重点工作除了维护好全县路灯的正常照明外,还集中改建、新建了护城河路灯、东柳到海明湖路灯工程,为美丽大竹做出了贡献。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是大竹县住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城区路灯新建、改建、维修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收入决算总额为682.35万元,全部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2.3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325.9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安装工程增加。

2014年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支出决算总额为682.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3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6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325.95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工程款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路灯维护、维修、安装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5.53万元,是用于保障路灯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606.82万元,是用于保障路灯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

(二)城乡社区事务674.2万元,主要用于:路灯所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和日常公用支出;路灯维修、维护材料、路灯新建改建工程、路灯电费等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无出国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2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6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严格接待标准和范围。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5人,共计支出0.2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是生活费。

 

附表一:大竹县路灯管理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路灯管理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路灯管理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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