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竹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核查,我县部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详见下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以下4个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自动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将其依法予以注销,现向社会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购置车辆投入营运,视为无证经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序号 | 业户名称 | 经营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大竹县新桥红星煤矿 | 511724001243 | 自动失效 |
2 | 大竹县铭元物流有限公司 | 511724004573 | 自动失效 |
3 | 四川省万庆长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511724004402 | 自动失效 |
4 | 四川盛荣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11724100129 | 自动失效 |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252822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