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强全县城市规划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任务。
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完成城区祥规和绿地系统等规划,完成朝阳组团、经开区等控规编制,推进乡镇规划编制;全力推进北城干道、北沙路、环湖路、安居路等市政道路和广场、配套管网建设;继续推进旧城改造;强化了建筑行业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下属一级核算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决算总额为4216.50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16254.852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下达的支出指标大幅降低,挂账金额较大。
2014年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支出决算总额为4216.50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9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22.3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1.345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16254.85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财政下达的支出指标大幅降低,挂账金额较大;二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三是减少了外出学习、培训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和行业管理发展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污染减排专项项目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1522.30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筑企业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等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11.31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36.392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2.5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758万元。
(一)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2014年公务接待费2.516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接待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483人次,共计支出2.5167万元。
(三)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75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均为借用车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3.8758万元,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全县城市规划监督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一: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大竹县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