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按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通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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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取水单位: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目前部分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将陆续于2023年内到期(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上述单位如需继续取水,请按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仍继续取水的,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各取水单位在延续取水申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涉农事务审批股联系,联系电话:0818-6831177。

 

附件:大竹县2023年内取水许可证到期的取水单位列表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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