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发布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使用权证:竹集建1992第0508008号 | 刘洪学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 大竹县新桥乡文丰村8社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4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发布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使用权证:竹集建1992第0508008号 | 刘洪学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 大竹县新桥乡文丰村8社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