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发布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证号为: 竹集建92字第2052号 | 郑良甫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黄家乡林泉村三社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7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发布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证号为: 竹集建92字第2052号 | 郑良甫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黄家乡林泉村三社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