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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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滨河北路777号,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级财务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经办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待遇发放,生存认证等工作。设四股一室,分别为:统筹股、待遇审核股、基金管理股、基金审计股,办公室。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并组织政策培训。

3、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及基金征集计划的编制、执行。

4、负责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参保

信息变更、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5、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平台建设,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内控稽核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数据应用分析及相关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7、承办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以“突出党建引领、狠抓业务工作、破解困境难题”思路为指引,进一步把居保政策宣传好、推广好、落实好。

(一)加大居保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幸福感”始终把政策宣传放在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第一位,利用“暖春行动”在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政策咨询点,上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政策。

(二)加强社保经办风险防控,筑牢基金“安全网”。利用“夏日攻坚”组织相关股室加大风险防控的检查力度,查找各环节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与执行中存在的缺陷与风险点,在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的同时,建立多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三)续力抓好三大行动攻坚,打造一流“人才网”。2022年我局通过三项重点行动,取得了重大收获和突破。2023年将在队伍建设方面,以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破解居保队伍发展瓶颈,锻造一支富有创新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简称居保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34170781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41707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7078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417078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6171元,占99.05%;卫生健康支出98735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225875元,占0.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17078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601670元增加9569111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69111元,主要为城乡养老财政配套资金增加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707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6171元,占99.05%;卫生健康支出98735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225875元,占0.6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70781元,比2022年预算数24601670元增加9569111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6171元(含城乡养老财政配套-县级);卫生健康支出98735元;住房保障支出2258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6171元,占99.05%(含城乡养老财政配套县级资金);卫生健康支出98735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225875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535958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局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031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以及死亡人员丧葬抚恤等费用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883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116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4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工伤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2587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873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92481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88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8084元、津贴补贴18720元、奖金84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444元、绩效工资52575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16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888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038元、住房公积金225875元。

公用经费27366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000元、水费15000元、电费15000元、差旅费35000元、会议费3000元、培训费3000元、工会经费26868元、福利费27933元、其他交通费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68元(含党建费)、公务接待费5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43.5%。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5000比2022年预算减少385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3669元,比2022年预算251492元增加22177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标导致党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预算公开表--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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