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妈妈镇
发布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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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六字方针”,鼓励“互联网 农业”,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扩大现有黄荆、香椿、蚕桑、柑橘等产业规模,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生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紧盯农业、交通、水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二是全力加速经济发展。依托优势资源就地转化,发展壮大建材、饮用水产业。持续协助玉毅碎石厂积极拓展市场,加快厂区至竹石路连接路加宽工程建设,提升市场占有率。引导福城山水业、爱生源水业加大品牌宣传,打造健康饮用水新标杆。依托种植基地,创新融资渠道,强化新品研发,培育发展黄荆叶精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价值;充分激发群众发展蚕桑产业的积极性,着力培育一批种桑养蚕大户,以点带面,壮大妈妈镇蚕桑产业规模,打响妈妈镇蚕桑品牌。

三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一是扎实实施民生工程。落实好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农村医保、低保、五保、残疾和大病救助等工作。二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力度,确保了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统筹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和健康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举办协办各类的体育活动;着力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积极做好国防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9938155.39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9938155.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38155.39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9938155.3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0988.00元,占24.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400元,占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0959.00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848229.39元,占4.25%;城乡社区支出646091.60元,占3.24%;农林水支出8905752.20元,占44.67%;交通运输支出337649.20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698086.00元,占3.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0000元,占10.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38155.39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225353.8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4953.85元,上年结转6380400.00。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38155.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0988.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0959.00元,卫生健康支出848229.39元,城乡社区支出646091.60元,农林水支出8905752.20,交通运输支出337649.20元,住房保障支出698086.0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38155.3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225353.85元。主要包括: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4953.85元,上年结转6380400.00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0988.00元,占24.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400元,占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0959.00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848229.39元,占4.25%;城乡社区支出646091.60元,占3.24%;农林水支出8905752.20元,占44.67%;交通运输支出337649.20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698086.00元,占3.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0000元,占1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1)行政运行(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3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主席团各项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3)行政运行(01)(项):2023年预算数为4118678.00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日常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财政)(01):2023年预算数为260055.00元,主要用于:镇财政所的各项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事业运行(财政)(50):2023年预算数为294735.00元,主要用于: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各项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财政)(99):2023年预算数为55000.00元,主要用于:镇政府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镇纪检监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镇其他群众团体(关工委、共青团、妇联)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9520.00元,主要用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等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99):2023年预算数为2304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911581.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2023年预算数为368192.00元,主要用于:用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3年预算数为65688.00元,主要用于:用于牺牲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45498.00元,主要用于:用于低保协议员工资支出。

1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计划生育机构(16):2023年预算数为453363.00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15774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134253.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102872.3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9.城镇社区支出(212)城镇社区管理事务(99)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2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2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1):2023年预算数为476091.6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五治“工作经费、场镇公厕运营费的支出。

21.城镇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及路面维修。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农业)(04):2023年预算数为2484061.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2023年预算数为7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村道路建设(42):2023年预算数为173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民出行率,帮助村民脱贫致富。

25.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593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村民脱贫致富。

26.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1500.00元,主要用于:巡山员巡山生活补助,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

27.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3年预算数为2010191.20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保障村、组、社区干部工资及各项生活补助的正常发放。

28.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01):2023年预算数为18000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道路建设奖补资金。

29.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2023年预算数为27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运维资金支出。

30.交通运输支出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2023年预算数为184849.2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路经费养护支出。

31.交通运输支出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和水路运输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528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客车与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支出。

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粮油物资事务(01)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产粮大县项目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698086.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公益性岗位及社区干部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35087.39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4129.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9796.00元、津贴补贴1019388.00元、奖金103216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692.00元、绩效工资7210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1581.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2671.00元、住房公积金698086.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282600.00、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872.3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2261.00元。

公用经费126095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1000.00元、电费202500.00元、邮电费122500.00元、差旅费23500.00元、维修(护)费12000.00元、会议费1000.00元、培训费11000.00元、工会经费119715.00元、福利费148568.00元、手续费1000.00、公务接待费70000.00、其他交通费2694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715.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7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59.65%。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103500.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0958.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066.00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增加4名,编外人员增加4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妈妈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包含以下附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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