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24
点击数:人次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是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作;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和社区环境治理指导、综合协调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城乡环境治理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持续推进达成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力抓好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以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深入开展镇(乡)容村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和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后场地监管工作;督导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大竹县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18人,现在职人数18人,其中3人占人民政府行政编制。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498517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49851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5176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498517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5790元,占86.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39元,占6.16%;卫生健康支出103491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218756元,占4.39%;上年结转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城乡社区支出)支出60000元,占1.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85176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64968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4968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851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57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39元、住房保障支出218756元、卫生健康支出103491元、上年结转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城乡社区支出)支出6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8517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64968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57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39元、住房保障支出218756元、卫生健康支出103491元、上年结转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城乡社区支出)支出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5790元,占86.17%;教育支出 0元,占 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39元,占6.16%;卫生健康支出103491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218756元,占4.39%;上年结转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城乡社区支出)支出60000元,占1.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42062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3)事业运行(50):2023年预算数为3875165元,其中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经费150000元;城乡环境治理经费(评比工作)2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2023年结转上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546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29167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2001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857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医疗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74904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21875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75176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276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2464元、津贴补贴108324元、奖金118398元、社会保险缴费113909元、绩效工资4063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674元、职业年金缴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7035元、离休费0元、住房公积金21875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85元。

公用经费3124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0元、印刷费11000元、手续费0元、水费5000元、电费15000元、邮电费23000元、差旅费8800元、维修(护)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2000元、劳务费8000元、工会经费27061元、福利费29329元、其他交通费861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061元。(含公务接待费20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2023年,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2411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505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调整减少的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