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是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对防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负责治理开发,以及山洪灾害治理和运行系统维护等。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全年水旱灾害基础工作,二是加强山洪灾害基层责任人建设,三是修订完善山洪灾害危险区预案,四是完成防汛物资采购,五是完善山洪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六是抓好山洪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七是加强防汛值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属主管部门水务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732207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7322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220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732207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44799元,占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82元,占12.26%;农林水支出1377390元,占79.52%;住房保障支出97736元,占5.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2207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6993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绩效目标奖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993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2207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4479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82元;农林水支出1377390元;住房保障支出9773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220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6993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44799元,占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82元,占12.26%;农林水支出1377390元,占79.52%;住房保障支出97736元,占5.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4479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公费医疗经费。
2.农林水(213)水利(03)防汛(14):2023年预算数为137739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等日常公用经费,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99):2023年预算数为77196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13031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477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9773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2207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92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5264元、津贴补贴7488元、绩效工资2134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315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4174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24元、住房公积金97736元、其他福利工资支出218093元、生活补助77196元、奖励金180元。
公用经费16292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800元、水费2000元、邮电费2000元、差旅费2000元、会议费2000元、培训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工会经费18149元、福利费1982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49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3000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30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领导部门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2921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73元,减少0.003%。与2022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1辆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与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防汛抗旱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水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附件包含以下附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