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大竹县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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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竹府发〔2019〕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本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结合我县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并实施《2022年度大竹县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和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覆盖、随机抽查、公正公开、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靶向作用,利用联合监管、联合惩戒的威慑作用,不断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联合检查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及抽查事项清单,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二、检查时间及事项

检查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

检查事项: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大竹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实施检查。

本年度三部门不定向联合抽查的主要内容:电梯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

三、抽查范围

全县所有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及具有经营许可且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抽查比例

抽查本县所辖范围物业服务企业的3%。

五、检查前准备

1. 建立健全监管平台“一单两库”:联合检查单位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内完善事项清单、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等基础数据。

2. 被检查企业资料信息收集:检查前各组检查人员要采集涉企信息的基本情况信息、人员档案信息、日常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检验检测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认真学习、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分解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方式,落实工作责任。

六、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分1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人(其中组长1人)、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公安局2人。

七、检查方式

(一)检查前告知。检查组书面或电话通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告知检查目的和检查要求,准备好被检查相关资料。

(二)实地检查。检查组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如实记录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三)通报结果。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前汇总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结果,并要求单位负责人确定签字或者单位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填写表格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带回,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汇总记录上报结果。检查结束5日内,检查小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报告检查初步结果并提交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书面资料,由牵头检查机构整理归档保存。

八、抽查结果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现场检查的问题进行分析,按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由检查组工作人员负责对抽查企业进行信息录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

九、工作纪律

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务费用,不得收取被检对象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附件:1.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

          2.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

          3.内资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内容清单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竹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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