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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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承担全县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系统性工作职能职责。承担全县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职能职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全县农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科技素质教育、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农业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公益性职责。承担全县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传播、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公益性职能职责。负责农业机械技术专业培训。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本年度重点工作:

1、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2、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3、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4、适时开展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工作;

5、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属于农林局下属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375118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7511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184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751184元。其中:教育支出2,760,816元,占7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332元,占16.0 %;卫生健康支出123,752元,占3.3 %;住房保障支出266,284元,占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1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760,8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332元,卫生健康支出123,752元,住房保障支出266,284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51184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0187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是新净增加2人在职人员,二是增加基础绩效奖,三是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支出1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5118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10187元。主要包括:2023年一是新增加3人在职人员经费,二是增加基础绩效奖,三是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支出1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教育支出2,760,816元,占7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332元,占16.0 %;卫生健康支出123,752元,占3.3 %;住房保障支出266,284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760,816元,其中基本支出2,648,816元,项目支出112,0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2,109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7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5,04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75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6,28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9,184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9,40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7,100元、津贴补贴21,864元、绩效工资558,1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5,04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29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63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1,927元、住房公积金266,28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109元。

公用经费429,78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000元、水费1,000元、电费12,000元、邮电费21,600元、差旅费12,000元、维修(护)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4,500元、劳务费20,500元、工会经费52,439元、福利费63,3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1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39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4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5%。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15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农民科技素质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9,781.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654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新增加3人在职人员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公务用车2辆以及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农培中心)

          2. 703-大竹县农业技术综合培训中心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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