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清河镇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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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负责管理本镇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持续抓好以下工作:

党建引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环境治理:保障镇域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新成就;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促进现有产业向绿色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农村运维:保障农村公共运行维护,本辖区的村级组织建设、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村社干部,组织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村民正当权利和权益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清河镇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9199851.72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9199851.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9849.61元,占80%;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920002.11元,占2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9199851.7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9154元,占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591.11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0526元,占7.7%;卫生健康支出859013.21元,占4.5%;节能环保支出60000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822531.2元,占4%;农林水支出7485833.8元,占39%;交通运输支出435933.4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736269元,占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0000元,占10.8%;其他支出30000元,占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99851.72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62772.3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770.2元,上年结余3920002.11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9849.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3920002.1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9154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591.1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0526元,卫生健康支出859013.21元,节能环保支出6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822531.2元,农林水支出7485833.8元,交通运输支出435933.4元,住房保障支出736269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0000元,其他支出3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69851.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42770.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9154元,占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591.11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0526元,占7.7%;卫生健康支出859013.21元,占4.5%;节能环保支出60000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822531.2元,占4%;农林水支出7485833.8元,占39%;交通运输支出435933.4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736269元,占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0000元,占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69000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3年预算数为4543354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务事务(06款) 事业运行(50项):2023年预算数为380700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务事务(06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75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组织事务(32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群众文化(09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589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3年预算数为95788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公益性岗位补贴(05项):2023年预算数为401664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2023年预算数为81216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优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49762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机构(16项):2023年预算数为434610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  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88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  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544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977.21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监测与监察(02款)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2023年预算数为652531.2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3年预算数为2723267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病虫害控制(08项):2023年预算数为8500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一秒、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农村道路建设(42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0000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3年预算数为2452066.8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0.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项):2023年预算数为330000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2.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07400元,主要用于: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养护(06项):2023年预算数为228533.4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3年预算数为73626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类)粮油物资事务(01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89860.21元,其中:人员经费11787952.2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61980元、津贴补贴960840元、奖金90171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669元、绩效工资90262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78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8919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977.2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8990元、住房公积金736269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9078元。

公用经费1301908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104000元,邮电费120000元,办公费180000元、电费120000元、差旅费128000元、会议费30000元、工会经费139311元、福利费142686元、其他交通费198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31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0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260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1908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4507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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