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乡人民政府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乡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能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职责,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产文明协调发展。
(二)2014年乡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乡党委的领导,执行了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制定并落实了本乡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了本乡经济的平衡协调发展;开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维护了本乡的社会稳定;制定和组织实施了村镇规划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制定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乡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了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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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概况
朝阳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决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朝阳乡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667.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7.1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7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2014年朝阳乡支出决算总额为66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8万元,农林水支出291.9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9万元,年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7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朝阳乡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朝阳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朝阳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乡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各项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文化体育设施购买及维护,文体活动的开展。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40.1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死亡抚恤,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户供养支出,以及临时救助等方面。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11.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人员工资和场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91.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动物防疫和森林防火。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发展管理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3年决算下降8%。单位无公务车编制,目前主要采取乡政府对外租车服务。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租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镇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开展工作调研乡政府突发事件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表一:大竹县朝阳乡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朝阳乡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朝阳乡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朝阳乡大竹县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