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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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是推广水产新技术、促进现代渔业发展、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渔业行政执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单位将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水产局汇报协调,争取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内陆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达标治理)及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储备项目落地落实;抓好全县水产品抗疫防疫工作,切实开展水产品产地检验检疫工作,确保我县水产食品舌尖上的安全;完成天然水域增殖放流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筑牢监管防线,扎实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是隶属于大竹县农业农村局财政一级核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5163983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51639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398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16398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3983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963元,占10.01%;卫生健康支出132527元,占2.57%;农林水支出4220063元,占81.72%;住房保障支出294430元,占5.7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63983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0913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9137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3983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963元,卫生健康支出132527元,农林水支出4220063元,住房保障支出29443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6398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09137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963元,占10.01%;卫生健康支出132527元,占2.57%;农林水支出4220063元,占81.72%;住房保障支出294430元,占5.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0063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527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07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9443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257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1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4983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750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42748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   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中心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中心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其中:长安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 万元,用于 2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车主要保障主要保障单位技术推广、渔政行政执法、水产食品安全检测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748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5562元,增加16.9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39000元,主要用于采购人工增殖放流鱼种、水产食品安全检测药品试剂和仪器、  驻凉山帮扶工作队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长安车为渔政执法车、1辆越野车为水生动物抗疫防疫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反映用于本单位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8.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14)水产发展中心

          2. 715-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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