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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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推广种植业,促进农业发展;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体系管理、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县农业农村局整体安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快推动全县农业粮油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全县农业发展,推广粮油作物轻简节本栽培技术,卫星遥感监测点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财政一级核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9073472.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907347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73472.00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9073472.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760.00元,占3.88%;卫生健康支出144261.00元,占0.76%;农林水支出12875053.00元,占67.50%;住房保障支出314398.00元,占1.6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0000.00元,占26.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73472.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979795.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79795.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7347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760.00元,卫生健康支出144261.00元,农林水支出12875053.00元,住房保障支出314398.0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73472.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79795.00元。主要包括: 种粮大户补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农用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等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760.00元,占3.88%;卫生健康支出144261.00元,占0.76%;农林水支出12875053.00元,占67.50%;住房保障支出314398.00元,占1.6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0000.00元,占26.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419197.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257971.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3年预算数为47232.00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536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14426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3年预算数为3072753.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2023年预算数为54847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31976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120000.00元,主要用于: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314398.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粮油物资事务(01)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71172.00元,其中:

人员经费3818401.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3728.00元、津贴补贴23400.00元、绩效工资6827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9197.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39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23.00元、住房公积金314398.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0006.00元、奖励金120.00元、生活补助305203.00元。

公用经费452771.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00.00元、印刷费30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16000.00元、差旅费15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元、培训费81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59018.00元、福利费647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18.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2771.00,比2022年预算减少13985.00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 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 大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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