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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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大竹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确权和不动产登记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大竹县域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地籍调查、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宣传等相关工作;2.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分析及成果应用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3.协助开展自然资源确权和不动产登记的政策与技术标准研究及规范化建设;4.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确权和不动产登记业务与技术性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2023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1.持续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2.配合确权登记股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收尾工作;3.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及产权证办理工作;4.推进不动产登记互联网 建设;5.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属财政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6股1室,2023年纳入财政预算3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6,639,8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6,639,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39,8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6,639,8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829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170,689元,占2.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97,382元,占82.80%;住房保障支出395,900元,占5.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39,8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52,952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952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9,8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829元;卫生健康支出170,689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97,382元;住房保障支出395,9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39,8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52,952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829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170,689元,占2.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97,382元,占82.80%;住房保障支出395,900元,占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29,501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8,461元,主要用于: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05):2023年预算数为527,86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170,689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事业运行(50):2023年预算数为5,497,382元,主要用于: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395,9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42,120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1,589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1,595元、基本工资1,313,9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620元、住房公积金395,900元、津贴补贴34,6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7,86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530元、绩效工资958,776元、生活补助29,501元、奖金240元。

公用经费500,531元,主要包括:水费5,000元、印刷费15,000元、电费6,600元、劳务费10,000元、邮电费6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元、维修(护)费22,000元、福利费48,411元、办公费207,600元、差旅费12,000元、工会经费48,460元、培训费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46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中心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2.41%。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1,7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中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0,531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9,000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开招聘新进4名工作人员、辞职1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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