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房屋征收局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房征局
发布日期: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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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房征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以及规划区外全县重点重大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构建物的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指导规划区外(不含重点重大项目)乡镇和县经开区实施的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及标准统筹。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财政收入决算总额为11931.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收入4946.67万元,住房保障收入6984.4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511.37万元,主要原因2014 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414.3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入增加6925.71万元。

2014年财政支出决算总额为11931.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94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4.4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511.37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减少414.34万元,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925.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房征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启动安置房前期款项,房屋征收与补偿款,被征收人过渡费,房屋测绘费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服务支出4946.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单位的公业务费和日常支出;启动安置房前期款项、房屋征收补偿款、旧房拆除款、被征收人过渡费、房屋测绘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6984.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支出款。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29.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5万元。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8.8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对公务接待费的规定。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主要包括协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生活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二)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1%,主要原因是:1、房征局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小型轿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5辆。2、房征局对公务用车实行了严格管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下降。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0.45万元,用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及规划区外全县重点重大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构建物的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指导规划区外(不含重点重大项目)乡镇和县经开区实施的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及标准统筹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一:大竹县房屋征收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大竹县房屋征收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大竹县房屋征收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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