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201512110032号 土地证号:竹国用(2016)第02116号 | 张洪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镇竹海路东段东方家园龙城二期6幢1-4-2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0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201512110032号 土地证号:竹国用(2016)第02116号 | 张洪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镇竹海路东段东方家园龙城二期6幢1-4-2 | 住宅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