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大竹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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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问题导向、推动工作作风向好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把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同市委提及巡查反馈问题相结合,不断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工作作风转变,打造一支“担当善为、奋勇争先、群众满意、纪律严明”的市场监管铁军。

2.担当作为、守护市场秩序向好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市场监管的职能职责,严格依法执法、审慎执法,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守护好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保障好民生  资源价格秩序稳定,打击市场无照经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规范有序经营,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

3.突出重点、推动经济建设向好发展。不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还是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民营经济试点示范县、有机产品示范县等都到了验收阶段,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全县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进军西部百强县第一方阵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4.持续用力、优化营商环境向好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加大推动“个转企”和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提升全县经营主体质量和数量,优化全县经济结构,为大竹县充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提供坚实经济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大竹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大竹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大竹县计量测试所、大竹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大竹县个体私营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大竹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48087513.83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48087513.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52611.43元,占85.7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000元,占8.32%;上年结转2834902.4元,占5.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48087513.8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57441.4元,占7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2550元,占8.45%;卫生健康支出1659422.43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2528100元,占5.26%;城乡社区支出4000000元,占8.3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0000元,占0.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087513.83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903265.68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8363.28元,2022年结转2834902.4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52611.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000元,上年结转2834902.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57441.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2550元、卫生健康支出1659422.43元、住房保障支出2528100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0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087513.8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903265.68元。主要包括: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57441.4元,占8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2550元,占9.22%;卫生健康支出1659422.43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2528100元,占5.7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0000元,占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2303228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3年预算数为29479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市场监管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市场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经费支出、“天府通办”工作补助经费支出、苎麻收储市场整治专班工作经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信息化建设(08):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各业务网络建设、信息化公开、移动短信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2023年预算数为197208.5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食品安全监管(16):2023年预算数为24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2023年预算数为6181259元,主要用于:下属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023年预算数为498793.9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3年预算数为228672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335582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3年预算数为325449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生活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2023年预算数为32120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2048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78575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286091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587575.4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中小企业发展专项(05):2023年预算数为28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个转企”补助资金支出。

1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25281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463611.43元,其中:人员经费31786629.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15728元、津贴补贴4242120元、奖金4872124元、绩效工资15452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55825元、职业年金缴费105423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98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7575.43元、住房公积金2528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097元、离休费220392元、退休费8280元、抚恤金32120元、生活补助2794503元、奖励金2400元。

公用经费567698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0000元、印刷费300000元、咨询费20000元、水费140000元、电费160000元、邮电费18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元、差旅费1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28000元、劳务费25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元、工会经费480001元、福利费5199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0元、其他交通费110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200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2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320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11辆、其他车型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40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76982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307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711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经费、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车辆(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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