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18号)及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批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已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8日期间,在大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大竹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报批前的公示,以征询各单位、组织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现予以公示结果公告:公示期限届满,未收到提出异议的反馈意见。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