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04-20
点击数:人次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之规定, 现对下列医疗机构变更予以公示。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0日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

变更事项

批准日期

李应均中医诊所

大竹县白塔街道北大街51号


李应均

PDY00020051172417D2222

医疗机构迁址

2023年4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