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刘忠辉:(已故)
| 张坐明 | 儿子:张坐明 儿子:张佐兵 女儿:张佐梅 | 张佐兵 张佐梅 | 竹权改字第03587号、竹国用(2001)字第00687号 | 大竹县竹阳镇东大街57号建委家属院1-2-1号 | 100.03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大竹县政务服务综合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7263638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