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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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发〔2023〕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大竹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大竹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环境基础与形势

“十三五”时期,大竹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毫不动摇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大竹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末,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2%,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9%。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森林覆盖率达42.0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十三五”规划各项主要指标顺利完成。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显著。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美丽大竹建设行动。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和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先进单位,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通过验收,“美丽大竹”影响力显著提升。

绿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不断推动形成绿色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一核两带六集群”工业发展格局、“5 6”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和“5 5 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生态安全保障持续增强。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实施了一系列湿地、矿山、河湖等生态系统整治和修复工程,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环境治理现代化加速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稳步推行河长制,环境综合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建立万达开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完善跨界环境处置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环保数字化转型,大气复合立体监测体系基本形成。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对照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全县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与市民期盼的“美丽大竹”仍有差距。

绿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县结构性、行业性污染仍然较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能源清洁低碳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产业生态化水平仍然不高,以能源建材、苎麻纺织等为代表的传统制造业投入产出效益总体偏低。

环境持续改善难度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两翻番、三提升、四突破”发展目标,到2025年,大竹县城市规模和常住人口将突破“40平方公里、40万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使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城市人口将持续增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压力增大。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将日益凸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要继续保持良好难度大。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自然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渠道单一等问题突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压力较大,管控和治理水平亟待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有不足,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平衡、处置水平有待提升。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提升,生态空间遭受挤占,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出现退化。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尚不全面。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空缺区域,部分特有物种、遗传资源等尚未建立相关保护地,保护力度不够。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仍需完善,各级各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有待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环境治理的市场手段和社会参与程度仍然偏弱,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尚不健全,资源、能源价格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资源环境的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基础能力保障仍显不足,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比较薄弱,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节  当前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面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县将迈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大竹的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机遇和有利因素体现在:一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实施,低碳发展成为共识,为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重要推手。二是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及万达开统筹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我县交汇落地,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动力。三是县委县政府提出“1245”总体部署[1]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重要政治机遇。四是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的数字经济“智慧竹城”全面推进,为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赋予新动能,也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智慧化提供重要支撑。五是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将带动我县城市化进程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换,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治理提供有利条件。

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传播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复苏与绿色环保的协同难度增加,生态安全面临新要求新挑战。二是社会各界对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工作日益关注,我县当前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居民消费规模扩张带来的能耗增加和生活污染上升问题也不容忽视。

综合判断,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调整、百年未遇之大疫情严重冲击、百年奋斗目标迈向新阶段三大背景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疫情后经济“绿色复苏”和高质量发展,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方向和目标,全县上下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充分把握新机遇新挑战,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为高水平推进美丽大竹建设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章  “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1245”总体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管控要求,坚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夯实生态环境安全基础,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美丽大竹”新样板。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低碳引领,绿色发展。以碳达峰[2]目标和碳中和[3]愿景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综合交通体系,有效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安全为基,系统修复。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数字赋能,深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强化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和市场化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开放协作,全民共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二〇三五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持续巩固,美丽大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不断加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本实现。

2025年总体目标: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美丽大竹”新样板基本建成。

——绿色协调发展格局总体形成。国土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文明素质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实现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得到安全利用或安全管控;“无废城市”[4]建设统筹推进,培育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无废城市”细胞,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安全显著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共享共保共治机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二、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27项,涵盖环境治理、污染减排、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五大领域。

专栏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环境质量改善

1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0.2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2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g/m3

32.5

稳定达标

约束性

3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比例(%

75

100

约束性

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5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5

100

约束性

污染减排

6

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92

100

约束性

7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5

95

预期性

8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2.73

95

约束性

9

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约束性

10

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100

预期性

1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预期性

12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13

氨氮削减排量(吨)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14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吨)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15

氮氧化物减排量(吨)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风险防控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17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18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0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19

危险废弃物利用处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保护

20

森林覆盖率(%

42.06

42.1

预期性

21

湿地面积(公顷)

16.39

达到上级要求

预期性

22

生态保护红线规模(平方公里)

12.1531

12.23

约束性

2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

12

15

预期性

绿色发展

24

国土开发强度(%

达到上级要求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2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2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458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27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达到上级要求

约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坚持绿色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速绿色产业培育发展

1.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加速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进程,全面构建生态产业链,完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打造绿色供应链。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促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落实企业法定义务,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制造业深度结合,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搭建5G全景应用生态体系,升级重构教育、医疗、零售、家居等消费新场景。严控“两高”[5]行业产能,持续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工艺和设备,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支持苎麻纺织、能源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对企业落后设备、工艺、产品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等整改措施。统筹推进“一区六园”绿色低碳建设,鼓励园区企业绿色清洁生产,支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矿山。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及大数据、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打造“1 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新引擎。依托华为智慧城市、OPPO、天宝锦湖、维奇光电、越洋电子等企业,加快建设川渝合作(达州 f 大竹)示范园及大竹数字经济产业园,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和大数据首位产业。提升智能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玉竹麻业、维奇光电、海螺水泥等重点企业,加快发展苎麻新材料、石墨烯、钙基新材料、竹基新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集群。

3.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实施生态环保产业倍增发展计划,培育川环科技、天宝锦湖、东柳醪糟等龙头骨干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着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大力推进废物智能处置系统、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培育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绿色认证、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发展,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先进环保技术及服务应用示范。

4.大力发展绿色物流

推动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推广使用绿色物流设施设备和包装,推进物流设施设备循环共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引导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推进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入园建设,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

5.大力发展新型生态农业

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农业资源有效保护、高效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农业绿色有机化、标准化、规模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休闲农庄、现代农业庄园、农业主题公园、农业嘉年华、农业科普园,创建农业绿色生产试验示范区。推进森林康养休闲度假,研发森林养生、森林食疗、温泉疗养等康养产品,加强康养基地标准化建设和运营管理,打造森林康养地域品牌。优化调整养殖业布局,严格落实禁养区、适养区各项规定,加强畜禽生产规范化、废污无害化、粪便资源化的养殖标准化建设,合理控制养殖规模。推行“药肥双减”[6]行动,促进农业生产无害化。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业兽药减量,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进种养模式生态化,推行种养结合、粮经轮作等模式,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多品种生态混养等水产养殖生态循环模式。

二、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

1.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推进“产学研金介”[7]深度融合。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新能源、节水节能、污染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领域以应用为导向的研发活动。

2.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服务企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落实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引导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方向。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促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构建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鼓励、商业激励和监管约束的碳达峰、碳中和多向引导机制,加大低碳技术应用或低碳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技术集成和示范,探索各行业低碳转型以及社会公民践行低碳生活的全社会协同实施路径。

三、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1.完善绿色金融政策

推广国家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投资项目主体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报告进行评估,对其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和投资项目环境效益进行评价。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绿色保险保费补贴及绿色保险增信机制。

2.创新绿色金融服务

鼓励各类在竹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等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展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以及其他绿色保险业务。支持信托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和形式,为绿色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绿色环保及技改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抵押和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建立绿色综合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绿色金融相关的投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企业和行业提供融资便利。

第二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推动大气污染精准科学防控

1.深入推进臭氧治理

制定加强臭氧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统筹考虑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

2.优化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臭氧和PM2.5预报准确率。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联动机制,实现污染成因快速识别及污染源精准管控。健全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逐步明确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完善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开展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区域联合管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

3.提升大气污染科学治理能力

完善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大气观测网,加快重点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排放清单。开展臭氧源解析。开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污染防治成效跟踪评估,动态调整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二、加强固定污染源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能源建材行业固定污染源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类工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推进建材、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深化建材行业达标治理,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安装脱硝设施;陶瓷行业所有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炉全部安装脱硫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喷雾干燥塔采取脱硝措施。推进全县烧结砖瓦企业污染现状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和档案,加强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督促砖瓦企业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以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为重点,深化VOCs治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域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深化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到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达标比例达到90%。

三、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1.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控

调整车辆排放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促进汽车消费政策鼓励老旧车置换为清洁能源车辆。严格新车、新机械环保监管,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车开展排放检验,不断加强源头管控,确保新车、新机械环保达标。城市建成区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加大“绿色物流”执法力度。加强油气排放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标油生产企业,全县加油站实现油气回收在线监控。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

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条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监管和尾气监测处罚机制建设,全面完成施工工地、矿山、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工作,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在线监管,基本淘汰冒黑烟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

四、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1.持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8]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建设用地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建材堆场安装TSP在线监测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深化堆场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强化道路扬尘监控与治理,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和机扫比例,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采用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提高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扩大城市道路扬尘动态保洁范围,逐步推广至非主干道。持续开展裸露土地治理,实现具规模的裸地“清零”。

2.加强生活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

强化餐饮源污染排放监管,大中型餐饮项目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督促餐饮单位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餐饮服务场所检测与督查。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开展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巡查整治行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危害知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广果园秸秆覆盖栽培,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探索种养循环,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摸底调查全县森林碳储量和森林年碳汇[9]量,测算全县每年可以净吸收二氧化碳的量;实行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制度,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为全县“大气污染物控制”和“温室气体减排”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贯彻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强化碳达峰目标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煤炭、能源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园区重点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

专栏2 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1.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推进产业低碳。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改造升级,推进绿色制造,推广低碳技术应用,创建低碳工业园区。

3.推广生活低碳。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实施碳普惠,开展“零碳”政府机关、“零碳”会议等碳中和实践。

4.优化建筑用能。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低碳化运营和能耗监管,强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

5.发展绿色交通。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

6.发展森林碳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探索开发森林碳汇项目[10],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7.开展碳排放评价。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在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研究提出减排措施,切实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8.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和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选择实施意愿强、基础条件较优、具有带动作用和典型性的地方,开展以投资政策指导、强化金融支持为重点的气候投融资试点。

2.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加快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控制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一部署、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增加林业、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升,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实现全覆盖,交通运输结构和交通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3.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

深化碳交易在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协同减排作用,有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 大数据”、涵盖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和绿色积分商业激励机制的“碳普惠”制度,鼓励实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具有较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引导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大力推进乡镇、社区、园区、企业等各类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鼓励基础较好的行业、企业开展碳达峰试点、碳中和试点和碳汇试点。

4.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大对现有基础设施的维护或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高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管控和应急联动,建设支撑适应气候变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工作机制。通过保护、恢复和改善土地等资源管理的方式,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和生物多样性。加强生态系统管理,通过保护现有森林农田、增加人工林和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生态资源固碳功能,提升各类自然资源碳汇水平。

5.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

构建现代化气候治理体系,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创新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开展低碳试点相关标准研究,建立碳排放评价制度,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气候投融资制度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构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提升大气二氧化碳、甲烷等主要温室气体监测、污染源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燃料元素分析等能力。开展重点领域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鼓励建设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示范工程,加快气候治理数字化转型,强化气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3 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重大工程

1.低碳园区建设。鼓励大竹县级经开区开展低碳园区试点。

2.未来低碳社区工程。结合智慧竹城建设,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工作。

3.低碳数字智治工程。根据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和新形势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需要,着力打造低碳发展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碳账户系统等低碳数字化工程,深化数据分析挖掘,实现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在线管理。

4.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示范工程。针对CCUS技术开展战略性研究,有序推动CCUS技术的引进、研发、产业化和应用推广,选择有条件的行业推进CCUS试点示范。

第二节  加强水生态治理,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

1.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快推进“引水入竹”工程,确保2025年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营,破解长远发展缺水难题,因地制宜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稳步推进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治理。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有机特征污染物分析,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库,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完善饮用水水源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和水质提升工作,加强供水安全保障。积极推进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测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周边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预报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地风险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

2.打造节水型社会

健全节水政策法规和指标标准体系,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制度,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积极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生产、工业生产联动发展。推广节水技术,因地制宜扩大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等节水方式。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大力度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绿化和清洗杂用、生态环境补水。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施行最严格的污染源监管

全面实施餐饮、汽修洗车、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等涉水污染源整治,强化排水许可管理与日常巡查排查,实现源头污染削减与长效治理管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入河(湖)排污口底数,实施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体系。

2.构建全收集全处理治污体系

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统治污体系,全面完善排水系统建设,实现污水全量收集、全面达标处理。调查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盲区,持续推进管网修复与改造,实现管网健康运行。开展全县箱涵高水位运行普查,重点对雨天溢流风险区开展截污/初雨箱涵系统低水位运行专项工作,系统开展精准截污与调度工程,推动污染雨水全过程治理。推进“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精准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解决污水处理能力片区不均衡问题。

3.持续深化河流综合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一河(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坚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不动摇,全面推行河(库)长制,严格落实河(库)管理属地责任。深化创新河(库)长制,强化河(库)监管,推进“智慧流域”建设,健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实施河(库)全流域、全要素、全面联动管理。强化重点河流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结合大竹县污染特征,开展控制污染物监测。加强入河污染精准溯源治理,完善水质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水质数据的智慧管理与分析应用水平,增强综合评估、精准预测、污染溯源、靶向追踪能力。抓好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实施乌木滩水库、同心桥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实施乌木滩、同心桥水库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积极推进龙潭水库渠系配套后续工程。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全面提升防汛抗旱能力,完成小型病险水库整治20座,开展东柳河、东河、铜钵河、黄滩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三、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

完成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分方案,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县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2.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

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地下水考核点位污染溯源解析,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独立工矿点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3.推动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交互影响研究;加强管网维护和管养,减少管网下渗污染地下水;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监测监管,有效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输入。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同步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四、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建立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覆盖全县11条河流及3座中型水库的河湖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估,摸清主要河湖生态健康本底。

2.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

探索建立以水质改善为基础、统筹开发建设需求的水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对黄滩河、东柳河、东河、铜钵河等中小河流因地制宜实施生态补水,结合利用人工或天然湿地提升水质,提高补水质量。

3.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修复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以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省控以上断面所在水体为重点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入库入河支流、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依托河(库)碧道建设,恢复河(库)岸线自然状态,系统打造水生态廊道。加强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保护,加强河湖水系连通,提高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开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修复,构建水下“森林”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到2025年,土著鱼类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显著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打造“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的生态型河流。加强大竹县水产现代农业园区景区化建设,打造生态农业主题公园,积极创建国家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省级稻渔现代农业园区。

4.强化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

强化水土流失监管,制定水土流失防范规划,因地制宜地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先审批后开发,谁开发建设谁维护,谁造成流失谁负责治理,控制工程建设中的地貌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强化水土流失监控,构建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警体系。对水土流失严重区,实施土地整治、防风固沙、泥石流防治等工程措施。实行农林一体,完善农村生态防护林网建设,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保护耕地,涵养水土。

专栏4 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1.加强排污点源摸排与销号工作。强化点源监管,围绕河流沿岸,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实行污染源清单销号管理。

2.线上治污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抓好河道治理工作;合理引入补充水源。

3.强化面上控污。加强污染防治宣传;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4.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黄滩河、东柳河、东河、铜钵河等中小河流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5.水土流失与治理。水土流失中长期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等。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推进土壤污染管控

1.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

2.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机制

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存在土壤污染隐患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未完成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的,严格准入管理,持续推进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相关项目。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强化监管等综合防治模式。

3.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

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网络体系,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减量化行动,加强农用地白色污染治理。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研究,探索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体系。针对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潜在风险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解析,加强潜在风险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1.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

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进“三废”[11]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建设。全面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减少农业废弃物产生量。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到2025年,城乡一体化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健全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集模式,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投放、收集、贮存、转运全流程管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县城、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分类体系建设,完善玻金塑纸、废旧织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及监管体系,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废弃产品逆向回收利用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新(改)建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强化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加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企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能源建材、煤炭、橡胶制品等传统行业企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降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提升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工程渣土综合利用试点建设,鼓励拆除工程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壤的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4.提升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

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提高处置设施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资源化利用,杜绝原生垃圾填埋。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全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利用能力。提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废气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医疗废物应急方案,加强突发事件或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风险防控。开展污泥本地应急处置研究,建立健全覆盖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及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到2025年,全县一般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不断增强,危险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

5.实施危险废物收运处理全过程管控

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实施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标准化更新。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数字化收运联单、运输车辆监管、视频监控等手段,实现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闭环智慧化管理。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6.健全固体废物闭环式监管体系

积极推行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实现对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物流、资金流监管,探索产废单位与处置单位资金直付模式。运用“互联网 信用”监管手段,将“无废”处置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

三、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治理

1.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药肥双减”政策,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建立群众送交、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推广使用绿色、高效新型药肥,支持发展药肥统配统施等专业化服务,推动“药肥”减量增效,严防种植业面源污染。

2.推进畜禽水产业规范化养殖

严格执行禁养区、适养区划定要求,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和搬迁成果。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科学调整养殖产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重点推广猪(禽)—沼—果(茶、林、菜、粮)等生态农业模式及其技术,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因地制宜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3.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动落实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建设。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点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街道)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积极推动“美丽大竹 f 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突出川东民居的乡土特色,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持续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5万户,持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四节  强化生态保护修护,筑牢生态安全本底

一、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完善生态管控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管治制度,明确各区功能特点与重点任务,分区制定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政策,严守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规范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行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和全民行动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考核结果运用,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构建环境资源权益交易体系,探索实行排污许可制,稳步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按照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推进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完善环境突发性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推进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强化预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环保论证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探索建立重点领域资源环境价格制度。

2.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创新城市化进程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新模式,推行耕地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农用地复合利用。建立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占补平衡机制,创新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

二、统筹推进绿色空间开发

1.统筹城市空间合理利用

以自然生态为城市建设发展基底,依据生态格局统筹生产生活布局,加强自然生态用地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抓手,统筹引导城市空间管控和合理利用,优化“一环双轴、两城三区”的组团式空间结构。将绿色发展理念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着力推动重点区域绿色开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空间保护与开发典范。

2.稳固生态安全格局

完善全域生态空间结构,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动“国土绿化5344”工程[12],推进绿道、碧道、森林步道、河湖生态景观带建设,推动“蓝绿空间”[13]有机融合。合理设计城市通风廊道,构建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在城市开发边界外划定生态单元和农业单元,实施自然生态空间精细化管理。

3.强化空间开发环境管控

完善“三线一单”[1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试点。

专栏5 大竹县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用地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耕地

932.2

园地

25.26

草地

4.1

湿地

0.16

水域

52.53

林地

700.75

建设用地面积

222.96

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41.86

农村建设用地

124.35

交通水利用地

27.69

其他建设用地

29.06

 

4.构建多层次生态廊道

巩固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三道天然屏障”,建设境内国道210线、国道318线、达渝高速、南大梁高速“四条绿色走廊”,保护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同心桥水库、九龙水库4个水利风景区,合理规划县域通风廊道,构建全县多层次生态廊道体系。

三、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1.山——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科学规划全县矿山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严格控制矿山开发布点,避免造成不可再生资源严重破坏,严格管控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加快对全县范围内的挖山、采石所遗留下的裸露山体进行生态恢复,加大督促关闭退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力度。

2.水——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

以提高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为重点加强河流源头区和河岸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加快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同心桥水库、九龙水库、土地滩水库“五个水利风景区”的水土保持林建设,加强河流源区和江河水系生态保护,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河流上游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恢复主要河(湖)沿岸植被。

3.林——构建森林生态系统

以华蓥山脉、铜锣山脉、明月山脉为主体构成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以“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工程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建设好、保护好、盘活好、利用好丰富的林业资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继续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山洪泥石流灾区植被恢复,推进退化林修复,扩大森林面积。实施人工中幼龄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努力培育复层、混交、异龄林,提高森林质量。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有效遏制林地逆转。加强林政执法、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到2025年,全县天然林保护38.76万亩,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4.4%、森林覆盖率达到42.1%,森林蓄积量260万立方米。

4.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119.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97.52万亩保有量目标实现。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坚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先补后占。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垦造水田项目的申报及实施,拓宽补充耕地渠道,提升补充耕地质量。

5.湖——加强湿地修复与保护

推进以人工湖库湿地为重点的湿地生态修复,切实做好龙潭湖湿地公园、四川大竹百岛湖省级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人工栽植合适的植物群落,恢复湿地原生环境,不断增加重要湿地保护面积。

6.草——绿化城镇生活空间

深入实施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设。构建高质量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形成可达、亲民的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推进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复合用地建设,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增补微型绿色空间,多方位、多途径增加城市可视绿量。到2025年底,全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

1.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

建设并定期更新野生动植物与重要物种栖息地、原生境数据库,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定期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评估重点物种受威胁状况,识别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强化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等自然科普能力建设,推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参与机制。

2.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编制大竹县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建立受威胁物种及珍稀濒危物种调查监测网络,纳入全县生态监测体系。加强明月山、铜锣山、华蓥山等全域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力度,制定受威胁物种保育计划并开展保育工作,适当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野外放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和重点物种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与修复。注重植物种植方式的多样性,加强生态修复时生物多样性搭配。做好县域河流特有鱼类保护监管,坚决打击电捕鱼行为。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与生态影响评价,对引入的外来物种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严防严控有害外来物种入侵。

3.推进遗传多样性保护管理

加强野生动植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本地物种和特有种标本和基因库,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的调查、登记和数据库建设,加强物种遗传资源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共享。

第五节  强化安全管控,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加强有毒有害物质风险管控

1.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严格执行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等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收运、贮存、处置规范化管理。

2.严格涉重金属污染管控

进一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且遵循“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推动重金属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物质回收率,消除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实现对重金属企业排污情况的实时追踪。全面落实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信息公开、污染源自行监测等工作。

3.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辐射监管体系,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辐射环境监管、监测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强化核与辐射源头监管,实施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设备的申报登记和许可管理,加强废旧、闲置放射源的收贮监督,落实放射源一源、一码、一卡身份证式全过程管理制度,有效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二、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1.持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体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2.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健全生态环境风险动态评价和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企事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强化政府、企业预案管理,规范落实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3.全面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推动建设环境应急和物质储备库,全面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处置资源清单,推进先进设备或技术在环境应急事件中的使用,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第六节  严格环境噪声管控,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一、提高声环境综合管理水平

编制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合理制定管理方案。完善全县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噪声自动监测网络,拓展监测项目,逐步建成覆盖全县主要区域、道路、建筑施工和居住区,实时响应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监管方式,在特定区域和时段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

二、加强噪声源头预防

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强化声环境质量控制,重点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规范的允许噪声级和隔声标准。

三、强化施工噪声监管

完善施工噪声高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建立施工机械登记制度,强化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定期公布限制使用高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名录,以及推荐使用的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名录。提高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四、推进交通噪声治理工程

持续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区域筛查,制定并落实既有道路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计划。道路改造过程中,可通过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的应用、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现有道路养护与管理,及时修缮破损路面、松动窨井盖等,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五、完善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规范客货流集中区域噪声管理,优化车流、人流通道设置,通过限制装卸货物时间和规范装卸货操作,减少对周边敏感建筑物的噪声影响。规范固定设备噪声源管理,开展全县固定设备噪声源自查,建立管理台账。

第七节  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明确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15],编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和省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强问题自查,强化监督帮扶。构建绿色发展导向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强化正向激励,量化刚性问责。

2.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环保主任制度以及业主、出租方连带责任制度,形成企业分层分级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推行企业环境守法公开承诺制、绿色采购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落实排污企业监测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3.动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组织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绿色生产行为。鼓励公益慈善基金会助推生态环保公益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反馈机制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奖励制度。规范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手段和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丰富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体系以及参与环境治理的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二、塑造更高效的市场治理体系

1.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试行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强化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环评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生态环境监管全过程。依托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搭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平台。

2.创新污染治理模式

鼓励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模式,鼓励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 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模式,推动“谁污染、谁治理”向“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转变。健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规范及治理效果评估机制,合理划分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企业责任。

3.完善环境治理价格机制

建立及完善绿色价格机制,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落实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4.健全生态环境健康管理机制

开展全县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健康监测网络,制定环境健康风险优控目录。开展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健康公示系统,优先在公园、景区、居住小区等区域公示负氧离子浓度、PM2.5浓度、饮用水水质等环境健康信息,构建基于环境健康的公众出行和生活指示系统,实时更新区域环境健康信息,引导公众健康出行、健康生活。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应急预案,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三、建立更完善的监管能力体系

1.提升环保执法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清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后相关监测工作职责,加快补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实施常态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环境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16]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巩固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效果。推动信息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度融合,研究制定“互联网 执法”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规范。构建城乡一体的指挥调度和综合执法体系,强力开展“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完善跨区域跨流域联合与交叉执法机制。

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深化“局队站合一”[17]运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与监测融合。优化执法监管平台,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留痕。力争率先创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机构。

2.建立现代化的环境监测体系

健全全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化“空天地”一体化大气观测监测网络,强化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试点。优化完善全县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打造空天地一体城市生态监测网络。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加快构建完善城市噪声监测网络。深化污染源监测监控一体化建设。

建立全覆盖智慧化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的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和互联共享。

加强环境监测分析能力建设。依托智慧竹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整合集成和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提高数据分析效率和准确率,提升监测分析预报预警的及时性、前瞻性和精准性。

3.构建智慧化的环境管理体系

持续推进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包含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信息的生态环境物联感知网络,实现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实时监控、态势预警和信息共享。构建县、乡、村一体化指挥调度、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污染源全流程管理、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等体系,切实提升环境智慧化监管能力,打造智慧环保的先行示范和大竹样板。

加快推动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多源数据融合体系。挖掘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出一批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成果。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建立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减排决策支持系统。

4.打造能力过硬的专业队伍

加大科学研究投入力度。鼓励有关研究人员和团队以大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对象,积极申报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课题。集中资源、加强合作,调动积极利用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的参谋作用,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广泛技术和学术支撑。强化科学研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理论支持,扩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方法路径。加强科技导入,探索在生态产品开发过程中使用新方法、新技术,提高科技含量,加速价值实现。

强化环保管理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合作交流等多种渠道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坚实保障。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与教育,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环保管理队伍业务本领和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干部交流制度和实施办法。

发挥环保专家智力支撑。强化企业与行业协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与培养,全面提升行业环保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建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人才交流、培养、学习活动。提高生态环保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政策、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参与度,鼓励专业人士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

四、协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加强与达川区、梁平、邻水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其他城市间的沟通交流与信息共享,以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开展不同尺度“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保护、修复和管护,统筹推进明月山、铜锣山、华蓥山等生态廊道建设,协同毗邻区县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推进区域协同治理,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应急协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实施上下游共保联治,推动跨流域环境治理,联合开展东柳河、黄滩河、东河、铜钵河等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整改,实现跨界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区域大气、水和危废固废协同治理,加强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共同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八节  以示范创建为引领,绘就美丽大竹生态画卷

一、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1.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

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100%。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强化绿色生活知识科普宣传。

2.繁荣生态环保文化

以“竹文化”为核心,深入挖掘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等川渝优秀传统文化,创作生产一批倡导生态文明、反映环保成就,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动漫、小视频、公益广告、书法、绘画、摄影等环境宣传作品。将“大道至简,虚怀若竹”城市精神融入生态环境文化建设,结合“竹小逸”超级IP,衍生打造大竹生态环境IP形象,培育竹城生态环境文化。大力开展以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为主题的环境文化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创新生态环保宣教模式,营造浓厚的绿色文化氛围。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强化互联网宣传阵地建设,做强“大竹生态环境”新媒体平台,鼓励将绿色生活方式植入各类文化产品,利用B站、抖音、快手、大竹观察APP等流量平台传播绿色生活科学知识和方法。

3.打造特色宣教示范平台

加快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推动污水治理设施、河道治理示范点等更多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为各级学校和广大市民提供环境教育服务。

二、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1.发挥政府机关表率作用

党政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等部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翘板”作用,积极落实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采购需求拟定、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标准设定、合同履约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2.推动企业增强环保自律意识

制定污染防治激励政策、行业低碳改革技术规范,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做好源头污染防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动员企业发展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创新企业绿色文化,鼓励企业设立向公众开放的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的生态环保体验活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3.发挥社会团体助推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者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依托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带动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环保社团、志愿者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沟通。

4.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

加大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环境信息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市民热线、生态环境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双微)等平台作用,畅通和拓展公众参与环保监督途径。实行生态环境“有奖举报”“问题曝光”制度,鼓励公众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三、深入践行绿色生活

1.优化完善绿色生活设施

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加强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与督导。提升绿色交通服务能力,推动宜行可达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骨干网络建设,完善自行车道、绿道系统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绿道系统规划区域内的全覆盖和城市主要街区、景区、公园等重要节点的有序串联互通。

2.引导推行全民绿色消费

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粮食节约、抵制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鼓励宾馆、酒店、景区推行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最严“禁塑令”,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励生产、销售不含塑湿巾,切实减少白色污染。

四、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1.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高质量编制《大竹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十四五规划》,制定《大竹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全面展示大竹县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形成“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及公众参与度的社会调查,在机关单位、社区、乡镇(街道)、学校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公众对生态文明的参与度达80%以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80%以上。

2.深入推进绿色系列创建

推动各领域主动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持续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幼儿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绿色建筑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先进典型,摸索经验,树立典型,以创促建,逐步推广。

第四章  重点项目及效益分析

第一节  重点项目

以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导向,结合大竹县实际,本规划统筹实施重点项目包括绿色产业发展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库联通加固工程、能力建设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6类重点工程,共29个项目,总投资22.65亿元。其中,绿色产业发展工程项目3个,总投资1.44亿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3个,总投资8.11亿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2个,总投资2.26亿元;河库联通加固工程项目3个,总投资2.10亿元;能力建设工程项目3个,总投资1.40亿元;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5个,总投资7.35亿元。

专栏6 各类重点项目投资情况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数量(个)

总投资(亿元)

绿色产业发展工程

3

1.44

生态修复工程

16

9.8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

2.26

河库联通加固工程

3

2.10

能力建设工程

3

1.40

水环境治理工程

5

7.35

总计

29

22.65

 

第二节  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深入推进大竹县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大力推进流域治理修复,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系列措施的精准实施,科学推动全县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加强,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得到有效保障,生态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人居环境品质与内涵得到明显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将进一步改善提升。坚持因地制宜,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支撑,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产业旺、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推动全县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互促共赢,高质量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

二、社会效益

深入推进大竹县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衔接,推动建设指标不断改善提升,进一步巩固提升大竹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不断增强大竹县知名度、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全社会生产、生活全过程中,引导城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化、绿色化方向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推动大竹县发展的生态红利全民共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显著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期待,激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经济效益

深入推进大竹县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思路,主动融入、主动服务、主动贡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聚合优势资源,做强做大做优现代生态农业、文旅产业,进一步引导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和融合发展,激发绿色发展活力,加快培育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形成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特色足的产业体系,创新推动区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碳汇项目交易,走出一条具有大竹县特色的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道路,进一步释放生态经济发展的潜在动力与活力。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相关部门制定专项规划、乡镇(街道)规划、年度计划时,应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各部门间统筹协调,推动多部门任务目标和管理政策的有效衔接。应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创新和完善治理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研究制定一系列能够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的重大政策举措,为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强化项目支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规划目标指标落实为核心,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优先保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清单化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强化项目监管,完善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三节  落实环保资金投入

县财政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统筹保障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投入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引导资金流入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第四节  加强实施评估考核

建立统筹有力、协调得当、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机制。依托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环境形势分析会、治污保洁等平台,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评估考核,保障规划工作和项目的落实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附表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表

编号

项目大类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年限

资金概算(万元)

归口主管

单位

1

绿色产业发展工程

大竹县苎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1、建设高标准苎麻良种制种基地20亩;2、打造苎麻核心示范带(包括新品种试验示范、高产示范区);3、地力培肥;4、苎麻机收机打试验及联合研发;5、品牌创建;6、基础设施建设。

2021-2022

8100.26

农业农村局

2

海螺水泥1#2#水泥熟料线SCR脱硝技改项目

拟建设两套高温型SCR烟气脱硝系统,自烟气接入至SCR反应器入口,改造还原剂(氨水)储存及输送设施。

2021-2022

5000

经信局

3

绿色交通发展工程

改扩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7个,新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个;更换新能源公交车16台,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0台。

2021-2025

1290

交通运输局

4

生态修复工程

平滩河河道生态修复

实施河道清淤3公里,建设生态护坡、河滨缓冲带7公里等。

2022-2024

5000

生态环境局

5

达州市东柳河流域生态修复(一期)项目

新建表面流人工湿地、垂直潜流湿地、污水提升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2022-2024

9000

生态环境局

6

大竹县清水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植被缓冲带工程与人工湿地工程。

2023-2025

3300

生态环境局

7

达州市黄滩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包括生态护坡、生态隔离带和人工湿地。

2023-2025

2300

生态环境局

8

大竹县东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植被缓冲带工程与人工湿地工程。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

2023-2025

3950

生态环境局

9

达州市大竹县柳城溪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与人工湿地工程。

2023-2025

2920

生态环境局

10

生态修复工程

达州市东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生态护岸、植被缓冲带。

2023-2025

6400

生态环境局

11

引水入竹工程

引水入竹工程项目管道设计起点位于达川与大竹交界处,经中途加压泵加压后,沿G210道路、南连接线旁边敷设,途径双拱、石河、月华等场镇,最终接入大竹县城区东柳水厂清水池,并根据城区及各乡镇需求,进行配水管道建设与改造,结合全域供水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2022-2025

36676.55

大竹县引水入竹工程建设指挥部

12

大竹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各污水厂感知系统建设、现场自动控制系统建设、现场数据传输系统以及管理端(大数据平台、监测及预警分析系统、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系统、各站点安防系统、智慧污水厂管理大屏)。

2022-2024

3000

住建局、兴竹公司

13

东柳河辖区污水支管网新(改)建及乡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

1.竹城一号滨河路、迎宾路、一环路C段、北城干道体育馆周边、210国道二麻厂周边、刘家坝经济适用房、国土安置房等地污水管道改造3.3 公里;物流园区下游接护城河新建污水主管道1.5公里,2.杨家、清河新建雨污支管网4.7公里;柏林雨污支管网维护1 公里。

2023

2370

住建局、兴竹公司

14

湿地公园建设

建设大竹县湿地公园(二期)

2021-2025

5000

住建局

15

2021年度大竹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对废弃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拟修复面积12.68公顷。

2021-2023

640

自然资源局

16

2022年度大竹县历史遗留

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对废弃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拟修复面积15公顷。

2022-2023

500

自然资源局

17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大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人工湿地、污水管网、检查井、污水处理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

2022-2025

7550

生态环境局

18

深化厕所革命

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持续提高农村卫生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建立乡村厕所后续治理机制,完成全县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农村公共厕所改造。

2021-2025

15000

乡村振兴局

19

河库联通加固工程

河库连通一期项目

包含南支流和北支流两段河道治理和清淤工程。护城河北支流河道治理工程位于东湖水库溢洪道下游,河段治理长度 0.516km。护城河南支流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南门支流中上游,河段治理长度 0.81km。

2020-2023

5500

水务局

20

河库连通二期项目

工程自观音洞溶洞取水通过观音洞管道经七狮滩泉家坝管道至锁柳桥与乌木滩管道汇合,最终通向东湖水库,管道干线全长约 12km;同时对东湖进行水生态修复,提升东湖整体生态环境;另外通过整治护城河、护城河水闸 9 座、新建北湖等措施,修复区域内河湖水系水生态环境。

2022-2024

10326.32

水务局

21

大竹县乌木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对坝体、坝基及左右坝肩进行灌浆、坝顶进行改造、上下游坝坡进行修复及规整;拆除排水棱体后重建;溢洪道整治、拆除重建交通桥;拆除左干渠取水竖井后重建取水塔、衬砌输水隧洞;拆除右干渠放水闸房及出口分水闸,重建取水塔及锥形阀、新建引水钢管及阀门井;新建放空塔及放空隧洞、新建放空洞尾水渠;拆除重建监测管理用房;重建大坝观测设施;新建及改造水库管理道路;白蚁防治;完善管理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

2022-2023

5197.37

水务局

22

能力建设工程

大竹县厨余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分类分拣中心等,并采购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破碎机、监控系统等。

2023-2025

7500

淏竹公司

23

智慧停车项目

为科学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谋划实施智慧停车项目,投资建设5000个泊位和10个停车场,建立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2022-2027

3000

淏竹公司

24

大竹县铜钵河及东柳河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水生态环境监控管理信息平台、视频监控、水质网格化监管、水域微站建设等。

2023-2025

3500

生态环境局

25

水环境治理

大竹县石桥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建设项目

扩建一座日处理3000方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

2021-2023

3500

住建局、兴竹公司

26

大竹县清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建设项目

改建日处理1500立方污水处理设施及新建(维修)污水管网。

2022-2024

1500

住建局、兴竹公司

27

水环境治理

大竹县2021年度乡镇新建(维修)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新建污水主管网74.5公里,维修管网8公里及配套污水设施。

2022-2025

12000

住建局、兴竹公司

28

大竹县城市供排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

1、城市污水干管新建、改造、清淤42公里及附属设施,规划新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2、城市污水支管网新建、改造、清淤220公里及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升级;3、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改造输供水管网320余公里;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设施设备改造升级

2022-2024

55000

国资中心

29

大竹县观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新建日处理量3000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

2021-2022

1500

住建局

 

合计

 

 

 

226520.5



 

名词解释

 

1.“1245”总体部署: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县十四五期间总体战略部署,“1”即聚焦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目标”;“2”即突出建成川东北渝东北产业集聚新高地和开放合作新高地“两个定位”;“4”即实施城市北进、产业强县、乡村振兴、区域协同“四大战略”;“5”即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川渝合作先行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五大示范区建设”。

2.“碳达峰”: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

3.“碳中和”:指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物造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4.“无废城市”: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5.“两高”:指高耗能、高排放。

6.“药肥双减”:以化肥农药减施增效为目的,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7.“产学研金介”: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机构。

8.“六个百分之百”:指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9.碳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

10.碳汇项目: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项目。

11.“三废”:指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

12.国土绿化“5344”工程:保护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同心桥水库、九龙水库、土地滩水库“五个水利风景区”,巩固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三道天然屏障”,建设境内国道210线、国道318线、达渝高速、南大梁高速“四条绿色走廊”。

13.“蓝绿空间”:指城市规划中蓝线与其邻近绿线共同构建成的空间。

14.“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指党政部门及干部共同担当、共同负责。“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本人分管的具体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和责任心抓好所处或分管部门的党务或行政工作。

16.“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7.“局队站合一”模式:是切实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的重要举措,该模式把业务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无缝衔接、有机结合,局、队、站合一,加强环境执法力量,测管联动,充分发挥“监测是管理的眼睛和哨兵”职能,实现全局协作联动,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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