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3〕2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
情况汇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应急办〔2013〕8号)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物资储备调查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对本地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对原有物资予以补充、更新和完善,并相应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储备各类应急物资,切实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在加强储备的同时,对应急物资进行分类统计,填表建档,编印成册。为确保数据准确,县域各水库应急物资报送由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各林场、林业站应急物资报送由县林业局负责,县国资办负责水电气部门应急物资报送。
二、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
在2012年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学校、医院、社区及各行各业风险隐患调查登记工作,并负责统计汇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
三、统计汇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如实、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汇总工作,并于2012年4月19日前将《大竹县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和《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统计表》以书面(盖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应急办(联系人:程勇超、王增皓,联系电话6233661,电子邮箱:dzxyjb@126.com)。
附件:1.需报送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的县级部门名单
2.大竹县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3.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
4.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