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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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发〔2023〕1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大竹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大竹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前    言

本规划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中共达州市委关于融入“双城圈”建好“示范区”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决定》《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达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2021—2025年)》《大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提出了大竹县“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金融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金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及“十四五”开局,全县金融市场持续平稳运行。2020年、2021年、2022年金融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3.09亿元、13.84亿元、14.58亿元,分别占全县GDP的比重为3.38%、3.29%、3.33%,分别比2015年提高0.06个百分点、-0.03个百分点、0.01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分别达到1.58亿元、0.88亿元、1.53亿元,分别占全县税收总量的比重为11.57%、6.38%、11.83%;全县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495.61亿元、530.1亿元、593.18亿元,分别居全市第2位、第3位、第3位,分别比2015年增长65.58%、77.1%、98.18%。全县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33.08亿元、252.36亿元、275.36亿元,分别居全市第4位、第3位、第5位,分别比2015年增长92.95%、108.91%、127.95%。全县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总收入分别为7.12亿元、7.24亿元、7.55亿元,分别是2015年的3.75倍、3.81倍、3.97倍。川环科技正式登陆A股创业板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达3.3亿元,成为全县及全市首家上市企业,填补了本土无上市公司的空白。

图1  2015年—2022年存贷款情况(亿元)

 

​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2020年,全县各类金融机构共有46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保险机构29家(包含6家保险代理机构),证券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农村资金互助组织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地方中小股份制银行4家(其中地方法人银行机构2家),多层次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表1  2020年金融机构情况

金融机构类型

银行业金融机构

保险机构

证券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机构数量(家)

10

29

1

2

2

2

  

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优化信贷结构,持续增强金融支持。一是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推动金融机构物理网点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金融机构网点6个,总计达116个,其中银行网点数量95个(包含7个定时定点网点),保险网点数量28个,全县实现金融网点全覆盖,切实消除金融网点空白乡镇。二是农村支付体系不断完善。加快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建设,辖内助农取款服务与农村电商、新农村建设、农建综合体有效结合。加大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等自助机具在贫困地区的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切实消除金融空白乡镇、金融空白服务村。积极推进金融IC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在贫困地区的应用,实现支付服务在县域地区100%全覆盖。三是金融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十三五”末,全县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为123.26亿元,同比增长14.09%;工业贷款余额为7.62亿元,同比增长3.04%;制造业贷款余额为6.87亿元,同比增长5.33%;涉农贷款余额为164.13亿元,同比增长12.02%;绿色贷款余额为7亿元,同比增长23.8%。四是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全县贷款利率下降明显,让利于企力度加大,各银行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82%。五是聚焦脱贫攻坚,助力全面小康。“十三五”期间,出台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风险基金、返乡创业贷款风险基金、贫困户小额信贷风险基金、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贫困户产业扶持基金等贷款扶持政策,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2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六是聚焦抗疫和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制定落实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战“疫”贷7928.8万元、稳保贷1037万元、小微企业贷款6.71亿元。

金融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十三五”期间,完成了《大竹县金融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大竹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大竹县推进川东渝北区域次级金融中心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大竹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实施方案》四个涉及金融改革方案的销账工作。一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出台了《大竹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大竹县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担保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创业担保贷款基金1200万等,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发生风险损失的补偿以及为符合条件的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二是完善应急转贷机制。切实落实好《大竹县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5000万元工业应急转贷资金作用。三是完善融资担保机制。我县与省农担正式开展合作,向省农担注入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按1∶10放大比例进行担保贷款,按(省农担)4∶(银行)3∶(地方政府)3的比例承担风险补偿,截至2020年底已发放贷款7360万元。四是完善贷款贴息机制。对产业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上民营企业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贴息三年)。五是培育企业上市挂牌。截至2020年底已通过审核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双创企业板、金融科技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数18家;东柳醪糟成为首批进入2020年新设立的省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截至2022年底我县进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共计8家,全市排名第一(东柳醪糟、川东电缆、玉竹麻业、顺鑫农业、百岛湖农业、宏光玻璃、万康农业、新宏景农业);其中2022年指导帮助5家企业(顺鑫农业、百岛湖农业、宏光玻璃、万康农业、新宏景农业)申报进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数同比增长167%(全市排名第一)。六是创新信贷产品。大力加强应收账款质押贷、小微快贷、园保贷、农担贷、税务贷、园区e贷、科创贷、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中银结算通、云税贷、农产品购销储贷款、小微易贷、小额极速贷、创业担保贷款、天府随心贷、医保贷等创新产品宣传推广和运用,为企业量身定制信贷产品,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创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成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聚焦目标任务,务实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出台年度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评价指标目标、指标推进责任单位等。三是每年对大竹县年度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得分情况进行横向纵向的分析对比。2020年、2021年、2022年大竹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在GDP200亿元以上组别排名分别为51位、64位、67位,其中2020年为历史最高排名。全县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支付环境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完善诚信企业“红名单”激励制度和“黑名单”失信惩罚机制,企业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取得实效。加强防范,分类处置,着力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一是防范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出台了《大竹县清收处置在职公职人员逾期贷款专项试点工作方案》《大竹县清收处置在职公职人员逾期贷款专项试点操作方案》《大竹县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帮扶工作方案》等文件,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全县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9.96亿元、9.81亿元、7.59亿元,不良率分别为4.95%、3.89%、2.89%,均达到了监管指标要求。大力推进到逾小额扶贫贷款催收工作,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全县剩余扶贫小额信贷分别为17823.86万元、9513.72万元、10760.78万元,逾期贷款分别为121.42万元、61.71万元、0万元,逾期率分别为0.68%、0.65%、0%。二是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集资风险。成立了大竹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分工方案,明确了职能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责任追究、激励约束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分析会议,研判风险,预警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苗头性风险,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易发和高发领域开展监测预警。每年的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处非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重点时段不发生进京到省赴市越级访、非访,确保了不发生极端恶性事项,确保了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了不发生因工作不当引发负面炒作。自2014年以来全县受理涉嫌非法集资23件存量案件,截至2022年末已判决生效14件,销案6件,达川区主办大竹县协办1件,进入立案侦查阶段1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件。三是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等输入性风险。“十三五”期间,大竹县涉及晋商贷、乐居贷、阔宇公司、河北唐山合进商贸、四川信托、财员外等案件,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大竹籍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和外地户籍在竹人员通过转属地稳控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四是防范化解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由县金融办牵头,联合财政、审计、公安、人行、工商等部门,对全县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进行合规性检查,针对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董事、监事、法人及高层管理人员等进行约谈和风险提示,确保了全县地方金融组织依法依规经营发展。

第二节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国家省市战略部署叠加赋能。从国家层面看,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为大竹推进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提供条件。从省市层面看,随着全省“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和全市“157”总体部署、“一区一枢纽一中心”建设目标及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部署深入推进,为大竹县金融业发展注入动能。

县委决策部署孕育新机。县委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战略和发展目标,高瞻远瞩,科学谋划,提出“1245”战略部署(即聚焦“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目标,突出建成“川东北渝东北产业集聚新高地和开放合作新高地”两个定位,实施“产业强县、城市北进、乡村振兴、区域协同”四大战略,打造“新型城镇化、川渝合作先行、现代产业集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五大示范区),扎实推进“五大提升计划”(即经济质效提升计划、工业能级提升计划、项目效率提升计划、城市基础提升计划、乡村振兴提升计划),着实抓好七件关键大事(即西达渝高铁、饮水入竹、北湖酒店、北城医养基地、达州-大竹快速通道、绕城快速通道、东柳河流域治理)和五项重点工程(即大垫高速、城宣渝高速、土地滩水库、双马互通迁建、河库连通工程),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奋力进军中国西部百强县第一方阵,加快建设繁荣美丽活力大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竹新征程,为大竹金融业发展增强活力。

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2020年、2021年、2022年,大竹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387.3亿元、421.2亿元、438.0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76亿元、199.6亿元、205亿元,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15.23亿元、17.70亿元、19.87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254元、40704元、42821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153元、22256元、23783元,县域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2022年,跻身中国西部百强县第34位,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大竹金融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助力创新。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大竹正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化改造,对金融服务水平提出新要求,将促进金融业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数字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金融科技企业和人才加速集聚,带动金融业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快转型。

二、面临挑战

存贷款余额增速放缓,贷存比偏低。

表2  2019年—2022年大竹县存贷款余额及增速情况

年份

存款

余额

(亿元)

市内排名

存款余额增速(%

市内排名

贷款

余额

(亿元)

市内排名

贷款余额增速(%

市内排名

存贷款余额

(亿元)

市内排名

存贷款余额增速(%

市内排名

贷存比

%

2019

442.13

2

10.25

2

208.25

4

12.34

4

650.38

2

10.91

4

47.10

2020

495.61

2

12.09

3

233.08

4

11.93

5

728.69

2

12.04

6

47.03

2021

530.10

3

6.96

6

252.36

3

8.27

6

782.46

3

7.38

7

47.61

2022

593.18

3

11.90

5

275.46

5

9.15

7

868.64

4

11.01

7

46.44

   

产业基础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大竹产业发展层次仍然偏低,创新驱动能力较弱,发展规模不大、后劲不足,正处于改革转型升级阵痛期,缺少带动性的龙头企业和头部项目支撑;且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整体规范化程度不高,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条件不优,导致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存贷比长期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

地方法人银行实力有待增强。当前地方法人银行面临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竞争的外部压力和自身品牌优势不突出、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单个规模不大、风险管控水平不高、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的内部压力,持续发展的压力较大。

金融机构多样化有待丰富。目前大竹金融业态仍以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金融租赁、商业保理、消费金融等金融牌照为空白,且辖区内企业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相对较小,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融通资金的体量十分有限。

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大竹金融人才紧缺,尤其缺少高端金融人才,对金融业创新和转型发展的支撑不足。受大城市“虹吸”效应、人才发展环境等因素影响,高学历、高技能金融人才流向大城市。毗邻各县市为加快金融业的发展,不断出台吸引金融机构入驻和给予高端金融人才的优惠和补贴政策,形成对优质金融资源竞相争揽的态势,给大竹金融高质量发展带来挑战。

金融生态环境有待优化。人行成都分行牵头推进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排名2016年以来我县一直处于全市居中、全省中下水平。其原因:一是GDP增速下滑,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省全市排名靠后(以排名考核打分)。二是金融矛盾纠纷仍持续增多,化解力度偏弱,尤其是已判决金融案件执行难度大、执行率低。三是金融风险形势依旧严峻,部分机构风险化解处置不力,导致关注类贷款占比、不良贷款占比过高,制约信贷资产质量再提高。四是县域银行机构服务功能单一,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资产利润率和盈利能力有待提高。五是贷存比偏低。六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表3  2016年—2021年大竹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情况

年份

评价得分

组别

组别成员总数

排名

2017

54.17

GDP150亿元以上

67

56

2018

54.6

GDP150亿元以上

78

59

2019

58.23

GDP150亿元以上

91

75

2020

56.54

GDP200亿元以上

72

51

2021

51.28

GDP200亿元以上

72

64

2022

51.9

GDP200亿元以上

84

67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及革命老区振兴等战略机遇,以加快建设川东北渝东北毗邻区域金融中心为抓手,以金融产业强链、延链、补链为路径,着力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争创全省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以高质量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繁荣美丽活力大竹”和县域综合实力迈入中国西部百强县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优化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金融业与“一核两带六集群”工业发展格局、“5 6”现代服务业体系、“5 5 3”现代农业体系联动发展,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切实满足大竹经济发展的要求。

服务实体,优化配置。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宗旨的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围绕科技创新全过程、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成长全周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加金融有效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数字赋能,绿色发展。加大金融服务领域的创新改革力度,全面推进新科技、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融合和发展。结合碳中和碳达峰发展要求,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拓展金融新增长领域,服务大竹绿色低碳发展。

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率先融入“双城圈”,携手共建“示范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国内合作,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打造川东北渝东北开放合作新高地。

稳健运行,防范风险。牢固树立金融安全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处置化解能力和管理控制能力。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大检查力度,推动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以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争创全省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产融试点城市。2025年,金融业总量规模迈上新台阶,占GDP 的比重实现新的突破,全县金融业态更加丰富,金融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创新有力推进,金融环境持续改善,金融市场更加活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及金融业健康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金融力量。

金融综合实力显著提升。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6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 %。

金融机构体系更加完善。2025年,新增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家,地方金融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得到快速稳定发展,形成各类金融机构集聚,金融功能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25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770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385亿元,存贷比达到50%;实现保费收入8亿元,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持全市中上水平;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升,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家以上。

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到2025年末,全县信用体系、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更加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金融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十四五”期间,力争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排名逐年上升。

专栏1  大竹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

2020年基期值

2025年目标值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38

4

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495.61

770

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233.08

385

保费收入(亿元)

7.12

8

境内外上市公司(家)

1

2

银行不良贷款率(%

4.27

5%以内

金融业相关从业人员(人)

1100

1300

第三章  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业态

推动金融机构聚集,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壮大,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强化金融发展要素配套,加快构建门类齐全、功能完备、具有区域性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增强金融创新活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第一节 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规划建设北城新区金融集聚区。引导和鼓励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金融中介等金融机构入驻北城新区金融集聚区或设立营业网点。大力开展金融招商,引进银行、保险、证券、股权投资、融资租赁、保理服务、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期货、信托、基金等金融企业入驻北城新区金融聚集区。2025年,北城新区金融聚集区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0家以上,初步形成集聚效应。

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银行。推动大竹农商行不断优化法人治理机构,做大资产规模,提升监管评级;稳固提升大竹农商行融资领域主力军地位,每年新增贷款余额占比力争达到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余额的30%以上。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强化服务监管,增强服务县域经济能力。落实《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机构下沉金融服务,对银行业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实施准入鼓励,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完善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鼓励地方法人机构吸引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入股,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充资本实力,提升金融服务和抗风险能力。

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组织。规范小贷公司合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格控制风险,严禁小贷公司开展高利贷业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担保能力和效率,积极为本地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不断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和吸引省内规模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设分支机构或开展联合担保业务。不断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增强自身业务能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融物服务。鼓励和支持典当业发挥灵活、快速、便捷特点,为个人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

第二节 健全保险市场体系

支持开设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建立保险代理公司,进一步丰富保险市场主体。加大科技产品、数字化技术的运用,实现投保、核保、查勘等全流程线上运作,不断提高运作时效。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结合大竹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发展农业保险、科技保险、绿色保险、巨灾保险等,积极发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农业保险服务提质扩面,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杠杆作用,不断提升“三农”保险服务水平,重点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尤其是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覆盖面。大力提升全县水稻、玉米、油菜、公益林、商品林、育肥猪和能繁母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保率,积极创新推出小龙虾、柑橘、柚子、苎麻、大豆、生猪价格指数等特色农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和政府、银行合作,推出“政银保”涉农保证贷款等产品,为农业生产者提供资金支持,激发创业积极性。2025年,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村级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推广普及大病保险,促进保险机构提供覆盖群众生命周期、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力推广小额人身保险、妇女四癌保险、银龄保险和计划生育综合保险等规范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化解低收入群体发生意外和死亡风险的保障作用,健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丰富产品类型和优化服务质量,强化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持续优化保险市场发展环境,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夯实保险业发展基础;规范发展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等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加强人才培育,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节  完善专业服务体系

引进保险经纪、商业保理、信息统计、法律服务以及金融大数据、云计算、呼叫中心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支持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业态,大力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数据存储、金融软件开发等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引进一批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征信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商,形成机构齐全、业务多元化、自律性强的现代化、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为企业提供全要素、低成本配套服务。

专栏2  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北城新区金融集聚区建设项目。聚合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生活配套等企业,引进和督促各金融机构在北城金融集聚区设立营业网点,发挥现代金融业集聚发展的虹吸效应。2025年,北城新区金融聚集区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0家以上,初步形成集聚效应。

政策性银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加强政策性贷款宣传,设立便捷绿色贷款通道,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绿色经济等政策性贷款项目,力争贷款力度明显增强。


第四章 聚焦重点发展领域,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导向,积极落实财金互动奖补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争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第一节  发展产业金融,推动产业发展

助推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围绕大竹县建设川东北渝东北产业集聚新高地目标,推动金融支持“1 2”重点产业提速成势、“5 6”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和“5 5 3”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旅产业、现代农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积极加快推动产融合作。拓展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探索建立大竹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实现银企在线对接、双向选择,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强化信贷支持,重点推进工业强县核心战略,聚焦“电子信息和大数据产业”“智能制造产业”“能源建材产业”“新材料产业”“轻纺鞋服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6大产业的关键环节,深化产融合作,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强化产品服务创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精准帮扶解困,助力企业集聚发展动能,运用金融手段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探索设立小微贷等多种贷款融资模式,引导资金向企业聚集。完善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落实帮扶措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大力推进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参与全省“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推进企业改制和上市培育。推动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加快布局,科学布局,设立营业网点或服务站点,派驻专业人才,丰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务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发挥期货风险对冲作用,鼓励大型农业企业积极应用期货工具和手段,进行风险回避,套期保值操作,强化期货公司与相关企业的合作。

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探索设立大竹县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本为大竹重点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作用,不断充实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资金实力,加快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减少补偿基金申请手续,提高补偿基金办理效率,大力促进金融机构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规模。

专栏3 金融服务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产融合作试点项目。

1.建立大竹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根据银行和企业需要,不断完善服务内容,为银企对接提供24小时在线综合服务。

2.强化信贷支持,聚焦电子信息和大数据产业”“智能制造产业”“能源建材产业”“新材料产业”“轻纺鞋服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6大产业的关键环节,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

3.完善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健全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引导银行给予信贷支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本土企业上市挂牌培育计划。对具备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条件的重点企业开展一户一策”“一事一议精准帮扶,力争到2025年,实现东柳醪糟、川东电缆等3户上市培育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玉竹麻业等挂牌培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设立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利用县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可统筹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等,探索设立大竹县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方向为符合国家、省、市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委县政府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持范围为在大竹注册登记的企业,重点支持符合大竹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落户和产业集聚范围内的已投产企业。

 

第二节 发展乡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构建乡村金融服务网。提升乡村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国有大型银行全面落实普惠金融“五专”经营机制。坚持农商银行、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定位,鼓励各银行机构增设或改建社区支行或小微支行。加快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建立农村金融助理派驻制。推进乡镇、村级保险服务网点建设。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支持担保公司增资扩股,提高信用评级,建立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金融创新与美丽乡村升级互促共进示范点”建设,加强乡村金融供给,推动融资畅通工程向乡村覆盖,支持银行机构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建设产业链融资平台,依法依规扩大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保单订单仓单等抵质押贷款。

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投资方向和要求,着力谋划一批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倾斜支持,加快推动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着力改善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大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产业等方面的信贷投放。支持县内政府平台公司、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发行债券和采取债贷融合的方式募集资金,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飞地园区”金融服务,支持“飞地园区”引进设立各类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支持“飞地园区”发展。建立完善金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倾斜,持续加大对带动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龙头企业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强化利益联结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对有金融需求的农村低收入户持续开展评级授信和信贷投放工作,建立金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机制。

提升乡村金融服务质效。创新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依托大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开展“一行一品”金融创新。推动“绿贷险”在乡村领域试点试行,开发“粮农贷”“创客贷”“电商贷”“民宿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开发特许经营权、碳排放权、订单、农机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水面养殖权、农产品存货、畜禽活体等抵质押贷款产品。有序扩大农民有需求的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险种,推广“保险 期货”项目。

专栏4  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重点工程

农民财产性收入金融产品研发。研发存款产品,仅针对农民的存款产品,特点为起存金额低、利率高、支取便利,并提前支取可靠档计息;为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相对较高的收益。研发理财产品,仅针对农民的理财产品,特点为起购金额低、收益较高、支取便利,中低风险,投资性质为固定收益类;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安全性、便捷性、收益性,使更多农民受益,保障农民获取稳定收益。

信贷产品研发。研发惠农经营流水贷,根据农户在各大商业银行及线上经营流水为其授信,支持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体发展生产经营,促进增收致富。研发特色产业贷,如苎麻贷,政府和银行联合研发苎麻贷,做大做强苎麻产业;白茶贷,对接辖内茶农,提供信贷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运用新技术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抵押物地域区域限制在省内抵押物基础上,针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产品扩大。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圈舍、林权、活体畜禽、土地上的经济作物等纳入抵质押品范围。

农民信用和道德积分评价体系建设。深化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实施农户信息建档行动,对信用意识良好、偿还借款及时的农民实施积分奖励,配套制定贷款优惠政策。发挥地方政府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作用,将评定农民信用和道德积分作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相关考核,共同培育农村良好信用环境。

第三节 发展科技金融,促进科技创新

构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引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技术转让、转化服务效能。争取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支持建立科创天使投资机构,强化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发挥“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预算额度。推动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人才有机结合。积极融入万达开区域科技金融活动,拓宽资金来源,支持创新平台、创新服务、创新生态、成果转化,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大竹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和制度,做好入库企业和“天府科创贷”的衔接工作,促进更多金融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提升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科技贷、创新贷、研发贷、成果贷、人才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信贷产品,为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推出专利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服务,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县域内科技项目投资和科创型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人才提供生活、创业等全链条金融服务。建立完善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融资担保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构建多层次的科技创业金融支持体系。支持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申请专利、孵化等,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科技成果抵押贷款,扶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大对川环科技等重点科技企业的扶持,在科技研发、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

大力拓展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创新型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等融资,推动创新型企业进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探索建立政府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主动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科创基金,不断增强创新企业资本实力。积极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引导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方面的创业投资机构来竹发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中心,鼓励外地评估类企业设立评估分中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推动川东电缆、维奇新材料等企业对新技术申请知识产权,办理抵押贷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转化速度。鼓励典当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等金融支持。用好用足“天府科创贷”,促进更多资金向企业流动,提升企业创新水平。

专栏5  科技金融发展重点工程

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安排财政预算资金500万元,其中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安排资金400万元,每年优选20个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人才等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金融发展平台建设。创新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全面梳理高新技术企业与证券公司、银行机构、担保公司建立常态化对接合作,创新引导基金、股改贷、投资联动、风险补偿资金池、担保利息等多种金融业务及产品,提供科技保险、融资担保、信用增进等综合金融,打造科技企业与资本对接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

科技信贷市场发展。支持银行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筛选科技创新企业,开展股权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认股权证等融资创新。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及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型融资产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产业链融资、投贷联动、股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产品,探索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融资试点,对列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银行机构统一开展授信合作,发放信用贷款。

科技保险服务创新。鼓励企业在传统模式基础上不断创新产品研发、服务模式和营销模式,全面推广科技保险工作和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行科技保险费率补贴,支持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科技保险险种。鼓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开展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担保及再担保等业务。

第四节 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发展

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绿色金融贷款规模,探索推出环境权益质押贷款、生态补偿质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优先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及定向融资工具,鼓励发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积极发展绿色保险,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提升对绿色经济活动的风险保障能力。鼓励发展绿色信托、绿色担保、绿色产业基金及碳基金。支持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资源交易,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低碳经济和生态建设领域。

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统筹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绿色网点,积极探索简便易行的绿色信贷授信、审批和贷后管理新模式,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绿色信贷统计监测制度,确保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投放比例达标。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积极研发绿色保险业务,降低绿色保险费率。

促进重点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践行绿色投融资理念,抓住产业、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技术、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相关的投融资需求持续增加带来的业务增长机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服务质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纺织、水泥建材、煤炭等传统行业绿色节能化升级改造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节能环保、先进制造、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对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助力大竹县境内湖泊、河流、水坝等水体质量提升。加强金融对绿色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现代畜牧业、种植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燃气管道安装等,减少焚烧农作物碳排放量,提高农村燃气使用比例,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

专栏6  绿色金融发展重点工程

推进绿色信贷。针对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企业可给予贷款贴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和采用多种担保方式,助力农业农村领域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推动绿色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推进绿色债券融资,积极推行绿色项目PPP模式。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以及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专项支持地方绿色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以及绿色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等方式融资。

发展绿色保险。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推广生猪价格指数等保险,增加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的参保品种。积极开发、引入生态旅游、休闲旅行等绿色消费类保险、低碳环保类保险以及森林保险。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绿色环境保护项目,探索开展绿色信贷保证保险。

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大力推动化工、印染、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生产排放企业和具有较高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应保尽保,并逐步将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纳入保险范围,拓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

第五节 发展特色金融,服务重点领域

深化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组建专业团队,制定发展目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营业网点覆盖面和服务功能,充分运用数字技术、移动技术、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积极建设非物理化网点,通过“互联网 普惠金融”推广便捷和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创新助学、创业、小微等普惠信贷产品,强化金融扶智、扶小、扶弱责任。加强政策引导,在增信、利率、贷款流程、担保方式、风险缓释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白名单”,推动知识产权质押、科技履约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推广针对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涉农人员小额人身保险及相关产品,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推广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加大普惠金融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力度,降低利润指标考核权重。

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实施“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精准对接供应链金融需求,构建科学化、一体化、综合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区块链技术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整合中的作用,为相关企业提供数字化、差异化、场景化、生态化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支持,引导商业保理机构为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提升城乡移动支付服务覆盖率,深入推进移动支付便民服务工程,推动银联云闪付等移动支付应用在城乡各类便民领域重点场景广泛运用,扩大移动支付服务行政村覆盖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项目梳理和对外推介,吸引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投向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不同收入层次消费群体合理开发各类消费贷产品,创新消费信贷抵押模式,加大对养老家政、旅游休闲、文化教育体育、网络信息等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遵循“房住不炒”原则,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引导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合理增长,优先满足居民个人刚性居住需要,加大对住房租赁的金融支持。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促进保险与养老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发展文旅金融。依托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在传承发展“巴文化、竹文化、破山禅宗文化、民俗文化、美食文化”等特色文旅中强化金融服务,加大对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和构建“1234 N”农文体旅商融合发展新格局、协同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天府旅游名县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资本与文旅资源、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推动文旅特色项目发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特色文旅金融产品,鼓励设立特色文旅分支机构,运用特色产品体系,为大竹文旅增添金融新动力。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文旅企业抵质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探索开展收费权、经营权、在建项目抵质押业务,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产品。大力推广“天府文产贷”“文创通”等文旅金融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特色文旅金融产品,为大竹文旅产业发展增添金融新动力。

鼓励发展物流金融。紧扣川东北渝东北区域重要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鼓励银行发展多式联运提单、仓单质押、融通仓、保兑仓、垫付货款等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并采用代收货款、垫付货款、承兑汇票等方式提供物流结算。积极推动大竹物流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供应链票据平台。

专栏7  普惠金融发展重点工程

小微企业政银联合担保贷。解决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难、缺失抵押物现状,政府做大风险基金规模,为小微企业提供由政府风险基金、银行信用、企业抵(质)押组成的联合担保。

大竹县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组建大竹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生风险损失的补偿,充分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和企业获贷可得性。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总额2000万元,按实际分期分批注入,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列支。

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用好用活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在相关银行开设基金专户,主要用于扶持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林产品及其他特色的农产品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贷款损失的补偿。

组建金融支撑民营经济改革试点三大平台。一是组建增信平台,推行大数据信,开展征信分级管理,做好园区授信,持续提升信贷能力。二是组建融资平台,强化融资服务,设立线上专栏,强化银企对接,不断拓展信贷渠道。三是组建担保平台,做大做强担保公司、压减担保费率,优化担保模式,用好应急转贷,化解信贷风险。


第五章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开放合作

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合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扩大金融双向合作和交流领域,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建立金融协同合作机制,全面提升大竹金融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第一节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深化“政务 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拓宽便民服务渠道领域,提高便民服务质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 金融”服务,有效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优化线上、线下首贷续贷政策咨询、预审、收件等综合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融资对接力度,持续开展各类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参加对接活动。

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推进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拓展移动支付应用场景,打造场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体系。发展数字金融,瞄准小微、民营、“三农”及低收入群体等薄弱环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开辟金融产业新赛道,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发展金融IT服务与智能投研服务。加快发展大数据风控,推进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大竹金融科技赋能。保障金融信息安全,严格执行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数据交易管理、数据安全审查等制度。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开展金融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工作协作。

第二节  建立金融协同合作机制

制定鼓励金融机构联合发展激励制度,支持全县金融机构与省市内外金融机构,尤其是成渝两地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合作。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对于大型项目、绿色项目、科技创新等项目,积极开展银团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人员培训交流机制、业务合作对接机制、贷后联合监管机制等,加强金融领域的协同合作。

构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特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跨地区开展合作,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双向金融服务和支持。积极推动川渝地区金融机构在大竹联合设立基金、私募等机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涉外金融服务,为企业融入“一带一路”提供金融支持、信息支撑。

第三节 促进金融机构对外合作

加强川渝地区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川渝地区丰富的金融产业资源,重点加强与成都、重庆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推动川东北渝东北毗邻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采取优惠措施,积极引导两地金融机构在大竹开设分支机构,充分发挥资金优势、人才优势、管理经验等优势,深度参与大竹金融产业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地金融机构走出去,做大做强。支持本土金融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积极拓展业务,到成都、重庆及其他县市开设分支机构。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金融理念,更好发展本土金融产业。

加强“一带一路”区域金融合作。依托共建“一带一路”,不断优化跨境融资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不断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债融资,积极推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企业跨境发债融资提供专业指导、优质服务。

专栏8  深化金融改革重点工程

智慧金融建设。逐步建立金融与政府、其他行业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加强金融数据的交换共享和协同流动,为金融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提供支撑。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整理工作,建设大竹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

电子网络建设。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为载体,通过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电子化银行,提供网络化金融服务。加大专业市场、商贸集中区、专业园区的网络银行、POS机的营销;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的银行卡使用率,有效提升服务客户质量和效率。

健全金融政务服务渠道体系。依托三资管理平台,加载金融服务功能,全面满足村集体账户管理、村务公开、支付结算、收益分红等金融服务需求,实现投资理财、代理缴费等各类服务的深度融合。


第六章 构建金融安全屏障,防范金融风险

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强化金融风险监管,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法治环境,加强金融宣传引导,大力提升金融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加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金融与政府、其他行业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加强金融数据的交换共享和协同流动,为金融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提供支撑。切实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整理工作,不断完善大竹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推进金融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红黑名单”主体的认定标准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园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评级制度;探索建设个人信用评分评价体系和信用应用场景,鼓励发展提供金融信息评估等征信服务的中介机构,形成信息真实全面、使用高效保密的征信体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升公益性金融服务能力。畅通金融信息渠道,推动金融企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证通办,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健全“金融顾问”制度,打造高效金融服务团队。建立金融服务热线,对有金融需求的市场主体及时开展咨询和对接服务。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和服务,提升企业获得信贷效率,提升融资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贴息、资本金补充等财政支持机制,提升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能力。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见效,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利率政策。持续规范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督促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提高收费信息透明度。巩固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建设成果,争创国家产融试点城市。

第二节 强化金融风险监管

积极建立金融风险指标体系、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细化金融风险监管工作职责,强化对县内金融系统重大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建立科学合理的线上、线下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明确线上、线下金融风险监管的区别、范围以及对接、协调和转化机制。加大现代科技在金融风险监管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风险监测监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金融风险监管的专业性、科学性、准确性,提高对金融风险穿透性监管的能力水平。

第三节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防范化解信用风险、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新兴金融业态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协同联动处置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稳妥推进高风险机构处置。督促地方交易场所依法合规经营,积极稳妥处置遗留问题和风险,防控增量风险。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用活不良资产处置主体,坚决管住增量和有效化解存量。

第四节 完善金融法治环境

推进金融法治建设。严格执行中、省、市将所有金融活动依法纳入监管的要求,落实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特许经营的原则。严格落实《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地方金融组合的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省、市配套要求,建立健全大竹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加强信用法治建设。依法依规,科学界定地区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严格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格按照信用修复流程公开、透明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征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加强金融司法联动。建立健全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协调配合机制,合力推动金融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案件审判等工作,实施非法集资等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金融专业合议庭等机构。逐步建立“快侦快诉快审快结”机制和高效金融争议协调机制,推行金融仲裁,研究完善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机制,提升金融债权执行效率和执行兑现率。

第五节  加强金融宣传引导

强化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采用金融业务人员到村(社区)辅导、开办“网上夜校”“夜校微信群”、网络平台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意识,提升整体信用环境。发掘金融工作好的做法和优秀案例,做好先进经验的宣传复制推广工作。建立健全金融舆情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跟踪研判,稳妥有效化解舆情风险。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在金融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和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大竹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金融发展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研究决策金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加强各部门对金融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调度,促进全县金融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节  加强人才保障

健全市场化引才聚才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畅通常态化的金融人才引进渠道。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培养支持和评价激励办法,激发金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干部交流力度,争取金融机构高层人士来大竹担任领导职务,推动金融干部与机关干部互派挂职锻炼。积极衔接高校教育资源和大竹金融机构资源,逐步建立专业成熟的培训网络,提高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加快现有人员存量的盘活和使用,加快培育区域性综合性的中高级金融专业人才。加强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第三节 加强产业扶持

完善金融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空间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金融要素市场、新型金融业态等领域的扶持力度。强化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等协同联动,放大集成效应效能。采取适当激励措施,疏通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优化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参与经济工作的积极性。

第四节 加强督促落实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强化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与规划衔接。围绕重点任务和关键领域环节,建立科学实用的金融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科学反映金融业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定期跟踪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情况,对规划目标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确保规划实施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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