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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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竹卫水立〔 2023 〕27号

大竹县盛洁城乡供排水公司

杨  阳

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警告,处罚款28500元

2023年5月4日

2

20234017

大竹县观音镇友谊村卫生室

李维军

未定期开展消毒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款1000元

2023年5月5日

3

20230314

大竹聚拼爱拼商贸有限公司

蒋杨美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处罚款3000元

2023年5月5日

4

竹卫医立〔 2023 〕35号

冷永兵


冷永兵中医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立即改正,处罚款10000元

2023年5月6日

5

20230315

大竹县衣乐惠百货销售店

宁振州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行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处罚款2000元

2023年5月9日

6

20230516

大竹雅雪柏专业护肤店

魏一雨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处罚款1000元

2023年5月10日

7

竹卫医罚

〔2023〕36号

清水镇明星村

张庆林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或容器内且逾期不改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罚款10000元

2023年5月11日

8

竹卫医罚

〔2023〕37号

清水镇高巩村

孙正华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或容器内且逾期不改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罚款11000元

2023年5月11日

9

20230506

清水镇高巩村

张顺英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处罚款1500元

2023年5月11日

10

20230508

清水镇红星村

饶登平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处罚款2000元

2023年5月17日

11

20230509

清水镇明光村

邓有建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处罚款2000元

2023年5月17日

12

20230510

清水镇明光村

陈贵明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处罚款2000元

2023年5月17日

13

20234019

大竹县石桥铺镇周河村卫生室

徐美清

产生的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处罚款1500元

2023年5月18日

14

20230511

唐坤绍诊所

唐坤绍

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余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警告,处罚款2000元

2023年5月24日

15

2023008

周明庚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警告,处罚款3000元

2023年5月24日

16

20230517

大竹天越商务宾馆

杨秋秀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行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处罚款1000元

2023年5月24日

17

20230507

清水镇云雾村

简智全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处罚款2000元

2023年5月25日

18

竹卫医立〔 2023 〕41号

大竹县
竹阳镇安和骨健康按摩店


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处罚款15000元

2023年5月25日

19

2023009

蒋慕超中医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警告,处罚款3000元

2023年5月25日

20

20230523032

大竹县清水镇启萌幼儿园

周春莲

未设立保健室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警告,处罚款1000元

2023年5月30日

21

20230517

大竹县爱莎贝儿美容院

吴献君

未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警告,处罚款1000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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