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61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竹县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街道竹海路东段392号幸福城2号楼1-14-3号 |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6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61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竹县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街道竹海路东段392号幸福城2号楼1-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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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