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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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良春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建议》(第6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2022年6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川委办〔2022〕23号),部署在全省全面推行田长制。要求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10月14日,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2〕79号),制定全市田长制工作方案。2022年12月2日,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大竹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竹委办〔2022〕121号),在全县推行田长制。

近年来,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以及西渝高铁、土地滩水库蓄水工程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占用大量耕地,导致我县耕地大量流出,全县耕地耕地保护工作形势异常严峻。田长制的推行,将耕地保护工作下沉,真正落实了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由基层田长监督实施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实现了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避免对耕地的破坏,全面推行“田长制”势在必行。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对于你提出的“切实加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2020〕24号)精神,按照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总体要求,中共大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6月印发《关于印发大竹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竹农领办发〔2021〕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重点任务,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本任务清单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汇总评估,重要情况或问题及时报县政府;并将耕地“非粮化”纳入粮安考核内容,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

2023年4月25日,由县委书记李志超主持召开大竹县耕地保护工作暨2023年田长制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属地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通向发力,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志超书记一再强调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耕地保护、守住耕地红线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二)对于你提出的“明确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良田粮用”的建议。

1.明确耕地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优先、重点发展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2.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对违反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优先序原则,大规模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立即予以纠正,对已完成的项目立即停止享受各类财政补贴政策。

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对存量问题,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分类处理,逐步减少存量;对正在进行的“非粮化”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制止,坚决遏制增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4. 积极开展耕地恢复整改工作,消化耕地“非粮化”存量。对2022年期间以承诺方式举证的恢复耕地,抓住春耕时节,多次提醒督促各乡镇开展耕种,本月底前完成农作物种植,顺利通过在线举证。确保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2023年4月,省级下达我县“三调”对比“二调”减少的耕地23.78万亩,经分析,我县“二调”耕地面积143.63万亩,“三调”耕地面积119.85万亩,减少23.78万亩,今年下达我县该项任务恢复耕地面积的10%,即2.4万亩。2023年4月19日,以田长制办公室名义下达各乡镇(街道)2.4万亩耕地恢复任务,后续通过双月动态监测的新增流出耕地实时下发给乡镇。同时,我县于2023年4月、5月多次召开大竹县耕地保护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乡镇(街道)积极推进,统筹实施耕地恢复工作,将耕地“进出平衡”纳入日常性、常态化管理。

(三)对于你提出的“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建议。

1.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进田长制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2022年6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川委办〔2022〕23号),部署在全省全面推行田长制。按照文件要求,2022年12月2日,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关于印发<大竹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竹委办〔2022〕121号),建立了“新时代耕地保护委员会”和“田长制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党政同责、四级联动”的田长制组织体系。目前,我县已全面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田长责任体系,其中:县级田长2名,副田长29名;乡级田长62名,副田长270名;村级田长312名;组级田长(网格员)2438名。拟定《大竹县田长制运行规则(试行)》、《大竹县田长巡田工作制度(试行)》、《大竹县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7个工作制度,已经大竹县耕地保护工作暨2023年田长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规范印发。以田长制办公室名义印发《大竹县田长制责任单位职责清单》(竹田长办发〔2023〕2号)和《2023年大竹县田长制工作要点》(竹田长办发〔2023〕6号),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强化部门联动,保障我县田长制工作全面实施。通过“先期试点 全域推广”的模式推行“田长巡田APP”,前期我县石河镇、清河镇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乡镇,各级田长账号已完成注册并开始田长巡田应用软件试运行,巡田APP的使用取得实效。6月25日,四川省全面启动田长巡田软件运行工作,落实各级田长巡田任务。同时,填写田长巡田台账,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措施,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现象进行巡查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2. 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明确耕地保护属地监管

各乡镇党委书记为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应负责本区域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耕地保护目标责任。2023年5月,在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各乡镇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202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倒逼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辖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根据《大竹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在田长制实施过程中,我县将119.85万亩耕地纳入网格,划分31个乡镇永久基本农田边界,明确各个片区“田长”的责任区域,将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避免扯皮推诿现象,实现多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其次,建立严格的巡田制度,县级田长、副田长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乡级田长、副田长每月一次;村级和组级田长每周一次,落实田长巡田责任。按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和终身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四)对于你提出的“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的建议。

为进一步确保田长制办公室有效运行,建议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2023年4月,县自然资源局在大竹县2023年田长制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拟将大竹县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大竹县土地整理中心,申请核增大竹县土地整理中心事业编制12名,落实田长制办公室人员编制,强化人员保障,专职负责协调处理重大耕地保护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耕地保护巡察,督促整改耕地保护问题,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耕地保护重点工作。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此外,会上审议通过《大竹县田长制运行规则(试行)》,规则里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其中,县财政局负责田长制工作经费,筹措、协调耕地保护工作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通过落实日常办公经费,确保田长制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

三、下步工作打算

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治理工作要求,严防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建立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通报机制,严控耕地流失。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源头管控,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以“田长制”为总抓手,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利用县、乡、村、组四级田长日常巡查,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动态监测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利用变化情况,建立耕地保护全面监管机制,让每一块田都有人守护。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   周  菲

联系电话:13419127475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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