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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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权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种植粮油作物减免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的建议》(第09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土地流转风险防范系顶层政策设计要求。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现代农业的重要方式,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的新常态,土地流转涉及数亿承包农户切身利益,那么保障承包农户的收益,降低土地流转风险就尤为迫切必要。为此农业农村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第四条: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
      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风险防范 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流转双方可以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监管与现状。根据上级改革要求及工作部署,近年来我县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行了规范完善,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竹农领办发〔2022〕50号)文件,落实风险防范的措施是“坚持先交租金后用地的办法,在合同中约定租金一次性支付或先交一年以上租金再使用土地的条款。同时约定,受让方应按面积缴纳流转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不能少于流转面积的单年租金,具体数额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随着我县土地流转持续规范化管理,流转受让业主日益形成了“流转风险防范是其基本义务”意识,助推了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耕地统计面积103.65万亩,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7.92万亩,流转率26.94%,其中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民合作社流转面积149888.97亩,占总流转面积53.69%(按流转去向算);用于粮食油料作物面积123896.47亩,占总流转面积44.38%(按流转用途算)。
      三、建议落实情况。对您在我县土地流转新形势下提出“减免种植粮油作物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抓落实,一是我县将继续坚持“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对规模流转经营粮油业主积极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降低流转受让业主的经营风险。二是逐步探索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新机制。在具体实施层面,只要承包土地农户和流转受让业主双方公平协商达成风险防范的一致意见后,适当降低标准减少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也是可行的;随着“田长制”管理模式的深入推进,部分交通、地理条件差的乡镇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可为流转受让业主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上作部分担保,为土地流转和长效治理撂荒探索新思路。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农经站   文建设
      联系电话:0818-62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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