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合镇
发布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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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切实保障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就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安排部署

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等重大部署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重要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预防预警,做好风险研判,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指导其严格遵守生产记录、禁限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

二、加强风险监测,防范安全隐患

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安全监测。种植业要围绕芹菜、普通白菜、萝卜、柑橘和草莓等品种,重点监测毒死蜱克百威等蔬菜禁用农药和腐霉利、啶虫脒、氯氟氰菊酯、丙溴磷和烯酰吗啉等易超标常规农药。水产品要重点监测禁用药物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地西泮,停用药物氧氟沙星及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会商研判,跟进处置,消除风险隐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网格化管理,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对“菜篮子”产品基地要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检查,将基地巡查情况如实上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监管系统。重点检查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渔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聚焦本区域风险突出问题,加大重点品种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农资经营门店监督管理,强化标签检查、产品抽检,及时查处质量不合格农药渔药,坚决打击农药渔药添加隐性药物成分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开展常规农药速测,推广应用检测新技术,严格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不上市。

四、加强宣传教育,用好合格证制度

督促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通过设置合格证自助服务站点,协调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共享合格证开具设备,支持农户规范开具合格证,指导收购主体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合格证的要求。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防止随意开证、虚假承诺。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认识,引导购买者在购买农产品时索要合格证

五、强化指导服务,做好应急值守

结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所有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指导生产主体将新版禁限用农药名录张贴上墙。指导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按照“用什么药就检什么”的原则,加强农产品上市前自控自检。畅通咨询服务渠道,指导生产主体正规渠道购买农药渔药,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质量安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访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情况,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应急处置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不报虚报致使事态扩大和蔓延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一手抓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手抓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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