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街道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3
点击数:人次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决策部署,促进白塔街道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目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确保疫情平稳转段,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一)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动员,加大宣传,推进老年人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提升 60 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 80 岁以上老年人,第一剂次、全程、加强免疫接种率。1.摸底排查。通过全街道户籍数据和接种数据比对,全面排查筛选出未接种人群名单,精准定位到户、到人;2.广泛动员。村社干部通过电话联系、入户上门服务等方式,逐人动员,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3.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动态建立新冠疫苗接种台账。

(二)摸清重点人群底数。街道牵头村(社区)重点摸排高龄、失能(含半失能)的散居特困人员、独居老人、空巢老年人等,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并发放“爱心防疫健康包”;配合白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重点人群和优先群体全方位及时援助制度、服务平台和快速通道,保障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等需求。

(三)强化农村疫情防控。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提示做好健康监测,提示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并告知居住地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对其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提示其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要为返乡人员及时获得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供便利。对症状明显的可指导其到发热诊室就诊,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指导和协助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做好病例报告监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发热门诊就诊人数、住院人数,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报告,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动态分析病例,特别是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变化趋势,按时完成监测并报送上级专业机构。动态分析疫情以及对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及检测试剂敏感性,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抗原自测后及时将相关结果填报“四川抗原检测”小程序。

三、加强疫情防控组织保障

(一)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村社区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街道落实四方责任中的属地责任,首先是做好政策宣导,将新的防疫政策传达到每个村(社区),督促辖区的单位落实好单位责任;其次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部门防疫责任;再次是在辖区居民中做好宣传,提醒群众勤洗手、戴口罩,落实好个人责任。

(二)强化培训指导。加强组织动员,紧紧围绕街道防控工作实际和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对村(社区)工作一线人员开展系列培训和分层培训,推动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做好宣传引导。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关切。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举措,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疫情防护宣传,广泛宣传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聚合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职责,筑牢安全屏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