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3
点击数:人次

​为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交管办宣传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交管办在党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街道交管办确定1名以上工作人员为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街道交管办要建立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校、行政村(社区)宣传教育基础台账,并对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登记建档。

四、街道交管办每季度组织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并通报本辖区上一季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状况。

五、街道交管办要在逢场天组织人员对赶集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六、街道交管办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七、街道交管办要组织农村大喇叭“每周一讲”。

八、每个行政村社区)要至少有一处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墙体标语或板报。

九、每个行政村社区)村口至少有一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牌。

十、街道辖区内每个学校、幼儿园至少要有一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板报。

十一、街道交管办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幼儿园每个学期要至少讲一次交通安全课。

十二、街道交管办和各行政村(社区)要设置宣传专栏,建立QQ群、微信群发布交通安全信息。

十三、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教科等部门和各农村派出所对工作开展进行业务指导。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