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发〔2019〕38号)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吸纳李凡江、刘大建等8人的企业发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8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县就业局:0818-6221498,县人社局:0818-6234596。
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发〔2019〕38号)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吸纳李凡江、刘大建等8人的企业发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8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县就业局:0818-6221498,县人社局:0818-6234596。
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