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达市人办〔2023〕54号)及《2023年“达州环保世纪行”大竹县活动方案》(竹人办〔2023〕17号)文件精神,7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红兵率检查组对大竹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月华镇养殖场粪污处置情况、杨家镇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清河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情况及省河长办暗访反馈原双拱镇场镇管网破损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组对各乡镇及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改善水环境质量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月华镇养殖基地,检查组分别察看了养殖厂厂区建设情况以及厂区粪污处理情况,对企业标准化全自动养殖模式,以及实现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何主任一行来到杨家镇水质自动监测站,详细了解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查看了近期自动站监测数据和周边环境状况。
在清河镇污水处理厂,检查组深入了解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和厂区升级改造进度状况。到出水口察看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希望污水处理厂扎实做好污水处理技术等方面的攻关,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在石河镇,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原双拱镇场镇管网破损问题(省河长办暗访督查发现点位)整改情况,检查组要求,乡镇及部门务必要加强衔接,切实保障整改成效,同时属地乡镇要做好日常管网维护工作。
检查结束后,何红兵强调,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水污染防治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依法行使好执法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执法工作,织密织牢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深入了解法律落实情况,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呼声,助力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