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位谋划,打造乡村建设新引擎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县委主责、县政府首责、党政同责、专班扛责。由县委农办牵头印发了《中共大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建大竹县乡村建设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组建了由县委副书记王明清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姝姝、副县长李尚桃任副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竹县乡村建设行动工作专班。二是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梳理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定了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6个牵头部门15个责任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把责任落实到人,打表推进,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深化督导调度。工作专班每季度调度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点问题,谋划重要政策。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指导,通报有关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坚持宣传引领,讲好乡村建设新故事
一是多领域贯彻政策精神。各行业部门积极召开相关工作推动和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农村改厕工作推进视频会、全省脱贫地区乡村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二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6 f 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为契机,多形式、对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厕所革命”现场会等为平台,让村民了解“厕所革命”等工作的实施范围、建设标准、奖补标准、建设程序等政策,印发《大竹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各类乡村建设工作中来,形成人人重视、支持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多维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人民日报、中国网、新华网、中国基层党建网、四川新闻网、学习强国、达州发布、大竹发布、大竹先锋、大竹观察等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站推送乡村建设各类工作信息,《让易地搬迁群众日子越过越好(新时代画卷)》在人民日报刊载,大竹县举办的四川省首批致富带头人暨省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表彰大会、2023年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业务培训会等被中国网报道,《助力河湖“长”治 四川大竹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被四川新闻网刊用,《大竹县构建人居环境治理新格局》被达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达州日报刊用。
坚持特色驱动,激发乡村建设新活力
一是注重特色保护。全县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将人居环境全方位提升作为编制目标,在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片区历史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确定乡村景观风貌,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地貌和自然形态,塑造山水田园与乡村聚落相融合的空间形态,将改善乡村环境和发展休闲旅游有机结合。二是打造示范样板。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为契机,打造成“交通 产业”的样板地,通过拍摄宣传片、安装管养宣传牌、制作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四好农村路创建氛围,提高社会对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的参与、支持,增强“四好农村路”给全县人民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提升建设能力。邀请专家团队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采取“理论授课 考试巩固”方式,通过线上 线下平台,对全县60余名乡村建设工匠和100余乡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县乡村建设工匠和建设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坚持管护并重,提升乡村建设新质效
一是构建管护体系。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配套后续服务体系,确保项目建成后续管护长效运行。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县级总路长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形成“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县农业农村局把建后管护贯穿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明确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责任单位及管护职责,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管护实施主体,将其管护落实情况作为后续优先土地流转的重要参考指标。二是完善管护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场地监管工作的通知》《大竹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大竹县山坪塘管理办法(试行)》《大竹县村镇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大竹县村镇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大竹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台账》《建立农村卫生厕所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管护范围、管护权属、管护标准、管护资金和管护责任,落实了县、乡、村三级责任管护责任,推动乡村建设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加强监督力度。为确保乡村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2023年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采取联动措施,紧盯全县村庄规划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五个方面,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列席会议、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侵占、违规处置等问题,保障乡村建设资金规范使用、产生效益、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