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来源:达州发布
发布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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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集中缴纳2024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维护群众参保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2391日至2024229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标准为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均财政补助为640

三、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通过达州银行、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 APP 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一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一服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四、特殊群体个人缴费资助

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

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标准为285//年,个人缴纳95//

已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标准为95//年,个人缴纳285//年。

五、其他事项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医保服务窗口或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办理期间参保缴费的,按《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非规定的特殊情形,未在集中办理期内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2024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不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医保服务窗口或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暂停参保业务。

缴费人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 0818-33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达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3091544

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21490820818-2145266

达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5336833

万源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8622262

宣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58726880818-5588928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6221190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7226801

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8181631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0818-3199018

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

0818-51061350818-510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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