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竹县妈妈镇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妈妈镇
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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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刘家村党委、棋林村党委开展了为期15天的巡察,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为深入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朱月高为组长,张春亮、刘虹麟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领导带头抓、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刘家村党委、刘家村村民委员会和棋林村党委、棋林村村民委员会及各责任单位要针对《中共大竹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刘家村党委、棋林村党委的反馈巡察意见的通知〉》(竹委巡办〔2023〕6号)文件要求,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短板对标整改,同时在全镇辖区内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建立台账、分类分级、制定方案、集中整改、逐一销号、建章立制、报告结果”七个环节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三)坚持持续用力,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坚持“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反馈妈妈镇刘家村党委的3个方面6大类10项问题,妈妈镇党委与刘家村党委逐一进行了分解细化,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 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问题。老龙洞水库堤坝未及时加装护栏;多数群众反映,赖家湾前河床比农田高,无堤坝。

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持续整改

由刘袁成副镇长牵头,镇环保办和刘家村村委会具体负责。工作措施:一是镇村将积极沟通协调县水务局,配合县水务局消除水利方面的安全隐患;二是2023年3月6日县水务局田龙江副局长、雷春芳股长于到实地察,目前该项目已进行到评审阶段,待评审结果出来后,预计11月招标实施。

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0—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村党委分工; 2021年未向镇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党委副书记张春亮同志牵头,镇党建办和刘家村党委具体负责。一是村党委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重新明确了分工,由村党委副书记周世春同志负责;二是要求村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每年定期向镇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8月11日购买一台价值3450元的打印机,2022年7月30日购买价值6100元的办公桌、文件柜,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组宣委员何国峰同志牵头,镇财政所和刘家村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立即整改,对现有的资产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二是组织学习相关财经纪律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强化“三资”管理,建立健全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专项资金管理等监管机制,加强民主议事规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 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9月底之前会计明细账中,在建工程216.76万元无明细,也未及时结转;应付款221.47万元、长期借款及应付款132.2万元、专项应付款6.46万元、短期借款1万元均无明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组宣委员何国峰同志牵头,镇财政所和刘家村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立即整改,对刘家村近三年的会计账务进行规范化清理,对各项款项进行梳理、转结,并完善相关附件资料;二是组织学习相关财经纪律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加强财务人员系统的财务专业知课学习和培训。

5. 关于“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2021年11月报销推选县党代表会议补助330元,违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村党委书记邱兴翠同志牵头,刘家村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组织班子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立即整改,对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收回。三是严格执行上级的经费发放政策,符合政策的才发,不符合政策坚决不发。

6. 关于“2021年1月9日召开2020年年终总结会,集体研究给予全村组长、党小组长奖励共计5250元,无发放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村党委书记邱兴翠同志牵头,刘家村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组织学习《妈妈镇财经制度》;二是立即整改,对“全村组长、党小组长奖励共计5250元”进行收回。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的经费发放政策,符合政策的才发,不符合政策坚决不发。

7. 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问题。2组赖家湾至街道出行不方便;2组丰收大堰沟渠不能正常供水,影响80多亩田灌溉;6组陈家堰塘,维修后不能正常蓄水。

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持续整改

由镇组宣委员何国峰同志牵头,镇乡村振兴办和刘家村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充分利用村级运行维护资金对各组的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二是镇村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8.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观念不强”的问题。在2020年6月20日,村党委在研究贫困户脱贫工作时党委书记先定调,其他班子成员再发言;2022年11月30日村“两委”会研究献血营养补助时,党委书记未明确发表个人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村党委书记邱兴翠同志牵头,刘家村党委和村委负责落实。一是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党委会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书记不事前定调子、不划定框架,详细、如实记录班子成员党委会表态意见,积极发挥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监督作用。

9. 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村党委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村党委书记邱兴翠同志牵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明确班子分工。

10.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7月村党委召开组织生活会,未进行相互批评;2021年,下辖3个支部均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党委副书记张春亮牵头,镇党建办同志和刘家村党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二是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落实,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目的。

    根据县委巡察反馈妈妈镇刘家村党委的3个方面6大类8项问题,妈妈镇党委与刘家村党委逐一进行了分解细化,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 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谋划能力不强”的问题。2020-2022年未见村党委研究集体经济发展相关事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党委副书记张春亮同志牵头,镇党建办和棋林村党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召开棋林村成功人士会议,充分发挥乡贤的智慧,收集发展项目,筹措发展资金;二是组织村干部到县内兄弟村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0-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村党委分工。农家书屋管理不规范,无借阅登记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棋林村党委书记谢才珍同志牵头,棋林村党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召开党委会,重新明确分工,由村党委副书记赵光美同志负责。二是严格遵守农家书屋制度,及时对借阅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发生多年的往来账未及时进行清理,截至2022年9月底,专项应付款余额16.24万元,短期借款4.54万元,无明细也未注明发生的原因;2022年6月25日使用临时收据报销水管维修材料费等1192元; 2020年1月6日使用临时票据支付棋林村阵地建设工程款5万元、2020年6月16日使用临时票据支付棋林村阵地建设款3万元;多次支付清扫通村公路等务工费共5670元,领款人仅一个人签名;支付2021年1-6月组长工资4.71万元,未附工资表;2021年9月16日,从村银行账户内取现5万元,其中村上4.8万元,1组2000元,在进行村级会计核算时,仅记账4.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组宣委员何国峰同志牵头,镇财政所和棋林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立即整改,对棋林村近三年的会计账务进行规范化清理,仔细梳理针对“无明细也未注明发生的原因”票据,由村干部负责完善佐证资料;针对“使用临时票据付款”的情况,由镇代理核算中心查明原因,并督促村委通知建设方提供相应的正式票据。针对“领款人仅一人签字和组长工资未附工资表”的情况,由村干部负责完善票据附件;针对“从村银行账户内取现5万元,其中村上4.8万元,1组2000元,在进行村级会计核算时,仅记账4.8万元”的情况,经村委核查,由于村级和组级存款在同一个账户,发生一笔取款5万元,其中4.8万元为村级财务,2000元为组级财务,所以实行的分开记账。二是组织学习相关财经纪律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加强财务人员系统的财务专业知课学习和培训。

4.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21年1月11日发放全村党员民主测评会补助460元,2022年1月6日发放增补副书记党员会议补助140元,2022年7月1日发放党员大会补助310元,违反《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棋林村党委书记谢才珍同志牵头,棋林村党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组织班子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立即整改,对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收回。三是严格执行上级的经费发放政策,符合政策的才发,不符合政策坚决不发。

5. 关于“服务群众不贴心”的问题。供水管网长期破损,3、4、5、6、8、10组饮水困难。

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持续整改

由镇副镇长刘袁成同志牵头,镇环保办和棋林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配合县水务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2023年3月6日县水务局田龙江副局长、雷春芳股长及甘在忠一行人员实地查看。经过与县水务局沟通,计划于10月对管网进行重新改造,完工后交付使用。

6. 关于“村办公室至场镇,路面多处破损,出行不便”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持续整改

由镇组宣委员何国峰同志牵头,镇财政所和棋林村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充分利用村级运行维护资金对各组的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 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支部未单独开展“党员活动日”;2021年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党委副书记张春亮同志牵头,镇党建办和棋林村党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认真组织下辖三个党支部书记学习《达州市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实用手册》,严格按照“实用手册”进行规范化操作。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目的。

8.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有5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第一党支部党员谢冰,被开除党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由镇党委副书记张春亮同志牵头,镇党建办和棋林村党委具体负责落实。一是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入脑入心;二是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不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妈妈镇党委将持续提升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自身做起,持续把管党治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妈妈镇巡察整改办反映。联系电话:0818-6792018;通讯地址:妈妈镇祠堂街26号。

 中共大竹县妈妈镇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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