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2号),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
二、支持对象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国资农业经营投资公司(平台、场站)、农产品市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环节、方式及标准
(一)补助环节
主要补贴农产品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低温库、预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窖)、烘干房等主体设施建设,可适当配套建设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信息采集应用及冷链物流运输车、乡村物流站点(驿站)和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应急供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二)补助方式、标准
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对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40%。
四、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
五、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农业经营业主;
2.围绕支撑我县五大特色农业产业和五大主导产业,产业有一定规模且发展良好,有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迫切需求,积极性高,能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3.完备的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或其他合法建设用地手续;
4.具备相应的种植(养殖)技术、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能力;
5.具备足够的资金投入能力。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业主需先垫付全部建设资金,且自筹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60%。
本公告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凡有意愿参加项目建设的业主,请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大竹县农业农村局207室。
联系人:郑凯中,联系电话:623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