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及乡镇辖区鸣放防空警报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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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8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33号)、《达州市国动办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动办〈关于开展“勿忘九一八”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县城区及乡镇辖区组织鸣放防空警报。请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注意了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听到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响方式: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响方式: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鸣响方式:一长音,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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