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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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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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森防指的有力指导下,全县上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保持了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进入秋冬季,正值我县农村秋收秋播、林区施工、景区旅游、露营烧烤等野外活动高峰期和主要林区森林火险由低到高的转换期,林区生产生活用火频繁,枯枝落叶、杂草、秸秆等可燃物逐渐累积,存在多种因素叠加引发火灾的风险。为持续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国内外及我省森林火灾教训,充分认清我县森林防灭火严峻复杂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畏难情绪,强化极限思维和底线思维,树牢防灭火工作“一盘棋”思想和“全年防火”意识,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把措施落实在行动上。要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对照《四川省非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工作办法(试行)》川森防指2021〕27号,把火源管控、隐患整治、预警预报、应急准备、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范能力。

二、持续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在2024年新一轮防火期前全面厘清县、乡、村三级“一对一”包保责任关系,明确责任包干领导(干部)签订任务与承诺书;林区毗邻乡镇(街道)、单位要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责任清单,划定责任区,落实联防联控责任;通过林长巡林推动村民轮流挂牌值班、护林员网格化巡山、十户联保、村规民约等措施落地见效,把防灭火职责任务落实落细到人头、山头、地块。

三、持续抓好源头管控

县森防指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提前研究并及时制发2024年防火期森林防火命令。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要密切关注气候、物候和林下林缘可燃物变化,做好森林火险形势的会商研判,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以乡镇(街道)、村组为单元加强焚烧秸秆、施工作业、露营烧烤等野外火源管理。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各赋权乡镇(街道)要抢抓当前火险形势相对平稳的“窗口期”,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林区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输配电设施巡检,严格落实挂账销号管理,通过剪枝、打围、硬化、清理可燃物及时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制定“五周五缘”及林下可燃物计划烧(清)除方案,及时科学规范有序组织实施,做到因地制宜,应清尽清,宜烧则烧。要加强林区施工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排查,建立健全监管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强化林区施工作业活动审批,督促强化员工防火教育、落实现场防火措施,严防因生产作业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四、持续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街道)要聚焦防范应对大火巨灾,优化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和扑火方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要深入推进“三联”机制,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扑火队伍技能训练,突出抓好扑火安全教育。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林区防火主体责任单位要对扑火物资装备进行全面检修和补充采购,做好灭火器材、交通具、通讯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战时即调即用。各乡镇(街道)、县国有林场要统筹安排好非防火期的值班值守工作,对应急、公安、林业、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通报的火情信息,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实,确认为森林火情的,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30分钟内上报至县森防指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及时组织力量安全有序处置。

五、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进山入林人员多、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等实际情况,加强对旅游露营人员、生产作业员工、中小学生以及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森林防灭火”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和组织护林员、林业经营单位和防火责任单位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森林防灭火安全常识。要公开曝光一批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灾)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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