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立“一事一议”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补短防漏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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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补短防漏”决策部署,防范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大风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达州市结合实际,创新建立《社会救助“一事一议”管理办法(试行)》,激励基层担当作为、精准施策。

一、规定3条工作原则。坚持“三个格外”价值取向,遵循“实事求是、应保尽保”“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动态管理”工作原则,尊重客观事实,强化综合研判,尽力避免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出现失误偏差,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明确12种适用情形。“一事一议”主要解决社会救助领域特殊复杂个案问题,通过“一事一议”进行认定,总的前提是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家庭收入财产无明显超标的救助申请对象。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明确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在本地申办低保。针对申请家庭中有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缴纳住房公积金、领取社保、市场主体登记等是否给予救助等特殊复杂情况,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综合考量。重点对支出型困难、重病重残、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离异单亲家庭、“跑妈或跑爸”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予以政策性照顾,体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包容性,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三、界定7种禁止情形。“一事一议”必须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不得泛化滥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违反规定重复保障、无重大返贫致困风险、故意逃避法定义务、不符合程序和条件等救助申请,不得纳入“一事一议”范围。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的决策范围。

四、确定4个办理流程。“一事一议”的决策程序主要包括提出动议、扩展调查、集体研究、复核确认4个环节。“提出动议”由经办人员在审核调查过程中遇到特殊复杂情况,依据职责难以准确把握时提出,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扩展调查”主要是对一些复杂情况进行延伸调查,审慎稳妥进行核实甄别,防止误判。办理程序中强调“集体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设置了“复核确认”环节,由县级民政部门从政策层面进行把关。同时,明确乡镇(街道)确实无法作出审核确认结论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作出审核确认结论。“一事一议”决策程序相对一般性的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情况要复杂一些,程序也要复杂一些,体现审慎稳妥、公平公正的工作取向,落实“综合考量、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避免政策执行简单化,尽力减少失误偏差,防止错保、漏保。

五、落实4项保障措施。社会救助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兜底线、救急难,尤其要关注关心关爱自身能力有限、对政策不了解、缺乏社会资源的“沉默少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充分发挥各级民政部门及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牵头作用,争取支持,汇聚资源,综合施策解决好突出个案问题。“一事一议”事项作为综合监督重点,实行备案管理,依法公示公开,规范档案管理,全过程接受各级纪委监委等监督。约束与激励并重,既划出纪律红线,也实行容错纠错。将“一事一议”机制纳入社会救助教育培训内容,分级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掌握政策、熟悉程序,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六、发布N个典型案例。社会救助政策涉及方方面面,加之基层情况比较复杂,为帮助基层加深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把握,推动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达州市从众多救助个案中遴选出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案例,建立社会救助案例库,为基层处理同类型个案问题提供指导指引。这些案例涉及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领域,每个案例分为案例背景、争议焦点、政策依据、后续处理、案例启示等板块,从对象范围、收入核算、财产认定、综合救助、提高效率等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展示,“以案说法”讲明政策原则,理清政策边界,消除疑虑心理,为基层干部提供实践参考,激励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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