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公告(四川大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街支行)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点击数:人次

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24执782号之二,解除被执行人聂仁芳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街道竹海路东段838号1-6商业用房【川(2016)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0705号】的查封及抵押。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80号

四川大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街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竹阳街道竹海路东段838号1-6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