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公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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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陈:

本府受理你不服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一案,现已复议审理终结,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驳回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如你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府于2023年8月17日邮寄行政复议决定书(竹府复驳字〔2023〕5号)至你提供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因地址不详被退回,你提供的手机号码亦无法接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大竹县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竹府复驳字〔2023〕5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府(四川省大竹县滨河北路777号大竹县司法局)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复议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大竹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联系电话:0818-62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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