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屋所有权证:竹权改字第02932号 土地使用权证:竹国用(2007)第02120号
| 范佳玉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13号7幢7单元3楼4号 |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0 月 27 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屋所有权证:竹权改字第02932号 土地使用权证:竹国用(2007)第02120号
| 范佳玉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13号7幢7单元3楼4号 |
|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