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24执369号之三,将被执行人刘明海名下位于大竹县竹阳镇竹海路西段东风农机楼1-9号的商业用房【房屋产权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16744号、土地使用权证:竹国用(2005)第03450号】过户给买受人沈彪所有并解除该房屋的查封和抵押。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9)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382号 | 四川大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阳北路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竹阳镇竹海路西段东风农机楼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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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