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5号)、《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川教函〔2022〕709号)以及《达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达市教函〔2023〕31号)等规定,大竹县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11月10日对大竹双双时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大竹双双时舞艺术培训中心)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于2023年11月13日会同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了现场查验等方面的审核。经初步审核大竹双双时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大竹双双时舞艺术培训中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设立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6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来信方式反映,我局将对问题核实,为举报人保密。(书面形式的以邮戳为准)。拟同意设立的培训机构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办学内容 | 招生对象 |
1 | 大竹双双时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大竹双双时舞艺术培训中心) | 陈光菊 | 大竹县白塔街道新华路东段煌歌城市之星H1幢3-1号 | 艺术培训 | 6-18岁 青少年
|
电话:0818-6531177
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政务服务综合楼行政审批局审批三股
邮编:635199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