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唐长珍、刘昌全)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1-20
点击数:人次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2399号

唐长珍、刘昌全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大竹县白塔街道迎宾路298号豪斯东蓝宽境1幢1-11-1号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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