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规范取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将对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7家取水户(名单附后)予以注销,现向社会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序号 | 取水权人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水源 类型 | 年取水量(万m) |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时间 | 注销原因 |
1 | 大竹丰嘉铝制品有限公司 | D511724S2021-0370 | 地表水 | 2 | 2023-05-31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2 | 大竹县川主自来水厂 | D511724S2021-0326 | 地表水 | 6 | 2023-04-14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3 | 大竹县宏昌建材厂 | D511724S2021-0295 | 地表水 | 1.8 | 2023-07-27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4 | 大竹县乌木滩水库管理所 | D511724S2021-0330 | 地表水 | 1000 | 2023-04-17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5 | 大竹县铜钵河水务站 | D511724S2021-0349 | 地表水 | 160 | 2023-09-04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6 | 大竹县手把岩电站 | D511724S2021-0181 | 地表水 | 151.2 | 2022-12-30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7 | 大竹县龙潭水库管理所 | D511724S2021-0331 | 地表水 | 500 | 2023-04-17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18-6831177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0日